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26日18时起,将城阳区夏庄街道拉菲庄园12号楼,夏庄街道天泰·新罗园5号楼2单元,夏庄街道磊鑫·河畔阳光3号楼1单元,河套街道汇海路与裕和路交叉口西280米工棚西河套社区安置房青建工地(含生活区门面房);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北京西路赵家小庄怡情苑西区新村别墅6栋、7栋所在区域;平度市东阁街道广州路93号金色东城璟园9号楼,李园街道文武街7号信诚文慧园小区32号楼;市北区辽源路街道永吉路57号福安小区1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同时,将市北区宁夏路街道台湛路37号1号楼;城阳区城阳街道青特赫府12号楼,城阳街道正阳路157号MAX公寓;即墨区国际商贸城管理委员会即墨服装批发市场(鹤山路920号)南立面C区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责任编辑:刘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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