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23时起:

将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李辛社区5号楼1单元(不含商户),流亭街道滨海路787号星河湾3号园8号楼1单元,城阳街道崇阳路前田工业园10号青岛旺熙来旅馆,河套街道小涧西社区1272号;胶州市中云街道泸州西路77号忠观悦府小区3号楼1单元,洋河镇寺东村90号,李哥庄镇龙翔大街17号聚福源小区二期9号楼4单元,李哥庄镇沽河大街56号星河源一期7号楼3单元,李哥庄镇沽韵路与航秀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80米福临苑小区5层楼东单元划为高风险区,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入户核酸”防控措施。

同时,将城阳区城阳街道文阳路和山城路交界口东侧海棠苑北区28号楼3单元,城阳街道文阳路600号银盛泰泰馨苑6号楼2单元,城阳街道春城路171号万科魅力星汇5号公寓楼,城阳街道文阳路600号银盛泰泰馨苑8号楼2单元,城阳街道正阳路165号中联电子信息城,城阳街道华城路255号东果园社区56号楼2单元,城阳街道明阳路309号仁和居西区89号楼1单元,城阳区流亭街道赵哥庄社区362号至421号、421号至410号、410号至359号、359号至362号合围区域,城阳街道国城路101号茵悦小城15号楼2单元,城阳街道华城路500号长安华福园1号楼3单元,城阳街道文阳路北京口社区3号至8号区域;胶州市里岔镇西官庄村,里岔镇西安家沟村,洋河镇油坊村,洋河镇临洋村,胶西街道茔子村除243号之外区域,九龙街道明德街7号海达如意金岸3号楼,九龙街道兰州东路485号恒源花园7号楼,九龙街道少海南路5号枫林小镇13号楼,阜安街道涝洼村,阜安街道泸州路以北、福州南路以西、云溪河南路以南、胶州六中东墙以东(不包括道路)合围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早前报道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18时起:

将市北区延安路街道延安二路35号2单元;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小庄社区佰兴苑1号楼1单元,城阳街道仲村新小区东区51号楼3单元,城阳街道青威路8号后桃林社区41号楼1单元,流亭街道赵哥庄社区352号、353 号,流亭街道中川路113号北后楼小区9号楼4单元,城阳高新区合心路78号招商海德公学二期5号楼4单元划为高风险区。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入户核酸”防控措施。

同时,将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富源一路3号浮山后二小区A7号楼二单元;胶州市胶北街道莱州路北大花苑 7号楼,胶北街道濯砚泉路39号金湾花园除10号楼2单元之外区域,中云街道胶州西路277号怡和家园17号楼,三里河街道香港路269号香港花园A区8号楼,三里河街道池子崖村4号楼和5号楼,九龙街道撇车沟村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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