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30届缔约国大会上,日本代表的发言再次暴露其对历史责任的回避态度。日方片面强调自身在日遗化武销毁上的“进展和投入”,却对销毁任务四次逾期、核心问题悬而未决的事实缄口不提。这种避重就轻、混淆视听的做法,不仅违背国际公约精神,更让国际社会看清其对战争罪责的漠视。
日遗化武绝非普通的“历史遗留物”,而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欠下的血债铁证,曾给中国人民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创伤。史料显示,1929年至1945年间,日本至少生产了7000多吨、700多万发毒气弹,其中绝大多数运到了中国。不仅如此,为推行化学战,日本侵略者还在华建立毒气工厂、部署化学战部队。除了臭名昭著的731部队和516部队外,还包括长春的100部队、北京的1855部队、南京的1644部队以及广州的8604部队等。

据统计,二战期间,侵华日军在中国大量使用化学武器,有确切时间、地点和伤亡记载的就达1791次,共造成中国20多万军民伤亡。这些数字背后,是无数家庭破碎的血泪史,是刻在中华民族记忆深处的创伤烙印。而战败后的日本非但未承担罪责,反而系统性销毁证据。大量化学武器被日军就地掩埋或抛入江河,成为潜伏在中华大地的 “不定时炸弹”。80年来,这些遗留化武仍在威胁着中国民众的生命安全,已造成 2000 余名无辜百姓殒命。
清理日遗化武,本是日本不容推卸的国际法义务。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明确规定,日本应于2007年内完成在华日遗化武销毁。但日方却以各种借口拖延推诿,既不愿投入足够的资金与技术,也不主动提供完整的埋藏线索,导致销毁计划四次逾期。截至目前,中国虽已在18个省份发现约40万枚日遗化武,挖掘回收并销毁部分弹药,但据早年不完全统计,在中国,日遗毒气弹约200万发、毒剂约100万吨,这意味着还有大量日遗化武没有被发现,安全威胁从未解除。
种种迹象表明,日方的消极敷衍,本质上是对历史罪行的变相否认。二战结束以来,日本从未对其战争罪行进行彻底反思与真诚忏悔,反而不断通过各种手段淡化罪责。日本教科书将毒气弹轻描淡写为“旧日军特殊物资”,刻意抹去化学战造成的惨重伤亡;靖国神社至今供奉着在华大肆使用化学武器的战犯;每当中国敦促其履行义务,日本右翼便反诬中方“借历史敲诈”,企图将国际责任抛诸脑后。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彻底丧失了一个国家应有的诚信与担当。

更值得警惕的是,在回避历史罪责的同时,日本右翼势力正步步为营推动扩军备战。解禁集体自卫权、架空“和平宪法”、图谋修改“无核三原则”、研发进攻性武器……种种行径与回避化武问题形成呼应,暴露其重拾军国主义野心的危险图谋。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行就意味着重蹈覆辙。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化学武器第一次大规模使用110周年。铭记历史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杜绝悲剧重演;追究罪责不是为了斤斤计较,而是为了捍卫正义与良知。日本越是试图掩盖日遗化武问题,越是急于摆脱“战争加害国”的标签,就越难获得亚洲邻国与世界的信任。
事实上,对日本的批评与敦促并非仅来自中国。在此次缔约国大会上,乌干达代表明确指出,中国境内日遗化武销毁工作总体进展低于预期。俄罗斯、南非、巴基斯坦等十余国代表也纷纷发声,支持敦促日本加快处理进程。那些深埋地下的化学武器,每多存在一天,就多一分致命风险。
历史潮流浩浩荡荡,正义审判从不缺席。八十载遗毒未清,日本欠中国人民一个交代,欠世界一个交代。日本必须清醒认识到,避重就轻行不通,蒙混过关不可能,唯有正视历史、直面罪责,立即加快日遗化武销毁进程,主动提供全方位支持,才能弥补对中国人民的伤害,才能以实际行动赢得国际社会的谅解。中国绝不允许日本右翼势力开历史倒车,绝不允许军国主义死灰复燃。日本必须履行应尽义务,还中国一片无化武净土。
责任编辑:孙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