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走访百余名受害者,平安青岛精准打击“套路贷”犯罪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14日讯 “套路贷”犯罪作为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高发性质的犯罪,已经成为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平度市公安局破获的卢宝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的“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套路贷”表面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则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自2015年开始,卢宝刚在平度市辖区从事非法高利放贷行为。2016年12月16日,卢宝刚在平度市红旗路67号成立“青岛资本之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先后笼络一批社会闲散人员进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其组织先后向平度市辖区内不特定的多名借款人非法高利放贷,后在催债过程中采取言语威胁、显露纹身聚众造势、跟踪滋扰、打砸门窗玻璃、用喇叭喊话放哀乐、打横幅、用油漆喷字、在受害人家强行吃住等暴力行为非法讨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诈骗等多种犯罪。

2018年2月份,平度市公安局接举报称,平度市区“青岛资本之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法高利放贷,并暴力催收讨债。接线索后,平度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对该线索进行侦查。经查询工商登记发现,“青岛资本之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为卢宝刚,并查询法院关于卢宝刚作为原告涉及诉讼的借贷案件,以这些借贷诉讼案件为切入点,秘密进行查证,初步取得了卢宝刚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

同时,专案民警结合情况,秘密深入到被滋扰的借款人家中调查,因借款人长期受卢宝刚团伙的滋扰,许多借款人举家搬迁或与家人断绝联系,查找受害人十分困难,给侦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障碍。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掌握了卢宝刚等人违法犯罪活动的证据。

2018年4月,收网时机成熟,专案组全面展开抓捕行动。经过多日的蹲守,4月27日中午主要犯罪嫌疑人卢宝刚及其骨干成员卢某、潘某等七人被一举抓获。 参与抓捕的民警回忆:“为了不打草惊蛇,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我们摸清了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规律,为确保一网打尽,连续守候了5天5夜后,终于等到了最佳抓捕时机,将聚集的骨干分子一个不落的全部抓获,之后又迅速将其他一些成员逐一抓捕到案。”

虽然卢宝刚等人被抓获到案,但犯罪嫌疑人拒绝交待、查找受害人和取证难等诸多难题又摆在专案组民警面前。办案民警介绍,当时有不少受害者都不愿出面指证对方的暴力催收行为,一方面是碍于自己的面子觉得丢人,另一方面是担心对方日后会进行打击报复。民警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争得了受害者的信任,其中一名受害者在民警登门拜访五次之后,终于表示愿意出面举证。办案人员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走访了一百多名受害者及其家属,历时4个月对涉案资金进行了全面调查取证,终于将铁一般的证据摆在了卢宝刚等人的面前,迫使其交代了犯罪事实。

据了解,“套路贷”是新型犯罪,不少办案民警之前没有办过这类案件。为尽快提高民警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平度市公安局专门邀请了有关方面的经济、法律专家进行强化培训。“当时针对新型犯罪手段都不太了解,为了尽快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和法律依据,我们每天学习都要学到晚上十一二点,经常是边办案边咨询专家”民警告诉记者。经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很快都成了行家里手,对“套路贷”犯罪行为的性质、作案手段和证据要求清清楚楚。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种种抵赖和狡辩,能够一针见血的击中要害,为依法从快完成案件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8年12月4日,平度市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将卢宝刚在内的13名犯罪嫌疑人起诉至平度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10月31日,平度市人民法院判处首要分子卢宝刚有期徒刑25年,判处其余12人有期徒刑1年7个月至18年不等。(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余博)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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