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亮证,办事更便捷!青岛发出首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证照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日讯  “以后办业务不用每次都跟单位申请携带纸质证照了,获得单位授权后,手机出示电子证照就能办,方便多了。”今天下午,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服务中心出纳李振梅在市委编办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领取了全市首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证照,随后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南管理处出示电子证照,顺利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业务。首张电子证照的发放和应用,标志着青岛市事业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迈上了新台阶。

据了解,今年,青岛市被确定为全省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工作试点市,市南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为试点区。市委编办迅速行动,出台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范围、内容、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并将证照申领方法在“青岛机构编制网”和“青岛机构编制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指导相关事业单位下载使用“爱山东”App,申领电子证照。在实现亮证的基础上,市委编办会同市大数据局,积极探索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爱山东”App与公安、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的自有业务系统之间数据共用共享。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证照是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的电子证件,与现行纸质法人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据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9月1日起,列入试点范围的事业单位到公安部门办理公章刻制、人社部门办理社保登记、医保部门办理医保登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公积金登记等相关业务时,都可通过“爱山东”App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证照作为法人身份的依据,不再提交纸质证书,真正实现“足不出户登记注册、掌上亮证使用便捷”。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继续推进电子证照向更大范围、更多部门、更多场景应用,畅通部门间信息数据互通互用渠道,为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助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提升。(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刘佳旎)

责任编辑:刘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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