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与商量》第十一期之发挥医保杠杆作用, 助推分级诊疗落地落实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5日讯 11月10日,由市政协委员联络活动工作室、青岛日报社、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同打造的“倾听与商量”协商平台第十一期协商活动成功举行。第十一期协商活动由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承办,农工党青岛市委联办。政协委员、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学者以“推进分级诊疗 助力医疗惠民”为主题,就如何赋能基层医疗机构、构建紧密型医联体、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等话题展开热议,在倾听中交流思想,凝聚共识;在商量中汇集力量,解决问题。

近年来,医保在卫生费用支出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作为医院收入和患者支付医药费用的重要来源,医保对医疗、医药服务具有引导性作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也被认为是深化医改的关键环节,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杠杆。

“以往按项目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患者做的检查,服用的药物,所做的手术等都按照项目定价付费,做的项目越多,患者和医保支付的费用越多,医院的收益就越大。医保难以有效约束过度医疗服务,不但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还让参保人多花钱、医保基金多支出。”蔡学民说。

如今,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已在青岛拉开帷幕。2019年5月,我市入选DRG付费改革国家试点城市。从今年7月开始,青岛市18家试点医院正式开始按DRG付费。于华解释,DRG付费是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就是根据住院患者的主要疾病诊断,主要手术操作及是否有并发症、合并症等因素,将患者分成不同的“疾病诊断相关组”,并以“组”为单位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医保与医院结算时将根据每个病组的支付标准,减去患者个人负担的部分后,支付给医院费用。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所有花费,如果少于支付标准,节约出来的费用将成为医院的收入,超出部分则由医院承担。

“这种付费方式倒逼医院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尽可能使用安全、有效率的诊疗方式,引导三级医院、专科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主要收治急难危重患者,不再继续收治权重较低的轻症、慢性病患者。”于华说。

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马青介绍,DRG付费实施后,我市各试点医院主动控制不合理费用,总体上朝着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发展。下一步,我市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其他二级及以上非试点医院逐步纳入DRG付费范围。力争在2022年底,DRG付费资金总量占到全部住院资金总量的80%以上。

此外,王晓青建议,可积极关注三明医改背后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尽快在我市试点以医共体为单位实行按人头总额预付的医保资金支付方式。“这种医保资金支付方式将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预算总额提前交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使用和分配,年底结算,超支由牵头医院承担,结余由牵头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按比例分配。”王晓青说,结余留用促使医疗机构由轻预防、重治疗向重预防、防大病、合理治疗转变。马青介绍,近期,市医保局将联合财政、卫健等部门出台县域医共体支付政策,做实县域医共体“人头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制度,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立。

“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力。”薄涛说,下一步,市卫健委将会同市发改、财政、医保及各区市政府,继续加大、增加对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我市将继续完善分级诊疗政策,健全分级诊疗路径,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诊疗范围,完善双向转诊标准,强化医保支付调控,促进合理诊疗、双向转诊。同时,我市还将加强智慧医疗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诊疗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诊疗信息共享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基层医疗机构赋能,为患者转诊治疗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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