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快评 | 谁都有重新定义人生的权利


文/张丹亭

“我想从这次拿奖开始,重新做一个正常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29岁的邓世全救起跳落珠江的女子,并获得了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的5000元奖金。面对镜头,已有20年流浪史的邓世全激动得热泪盈眶,决心重新开启自己的生活。

此事件经报道后,绝大部分网友表示支持邓世全,并为他送上了祝福,但也有一小部分人表示不理解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举动,认为曾因偷窃而服刑的邓世全配不上如此有分量的奖励。

事实上,邓世全见义勇为的行为与获得奖励本身存在因果关系,这点毋庸置疑。评判他是否有资格获得奖励的“量尺”不应是他以前“做过什么”,而应是如今“做了什么”。这并不是对他曾经犯下的错误视而不见,而是就事论事。就“获得奖励”这件事而言,与他过去的行为无关。


而且,邓世全早已服刑结束,这意味着他已经为犯下的错误付出了代价,当然拥有重新开始的资格,而不是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这种重新定义人生的权利,谁也无权剥夺。不仅如此,邓世全未来选择何种生活方式更是他的个人自由,无人有资格插手,更何况他选择“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再者,当今社会对人的包容性很大,网友对邓世全的祝福就是最好的证明。同时,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行为,也可看作社会对邓世全再一次“张开了双臂”。他见义勇为行为中体现出的熠熠生辉的人性之善,获得了社会的认可,而“得到奖励”正是这种认可“落到实处”的表现。真正“唤醒”他的不是奖金,而是“被看见”。社会“看见”了他的贡献,他也“看见”了自己的价值,从而决定继续为社会做贡献。一个被社会接纳的人,才会更好地服务于这个社会,这种良性循环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而言,这都是一件好事。

与邓世全相同,我们每个人都手握重新出发的权利,并且当今社会为无数具有责任感的人提供诸了众多的可能性。对于当代青年而言,我们都应时刻心怀善意,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与发展方向。在开放包容的社会“土壤”中,能够定义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作者系青岛大学学生)

责任编辑/王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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