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快评 | 青花椒又作妖,“反碰瓷”如何摆脱“打地鼠困局”?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评论员 王学义


前有“逍遥镇胡辣汤”后有“潼关肉夹馍”,“碰瓷式维权”今年引发全国舆论声讨。在这种背景下,谁能想到“青花椒”居然又出来作妖了。


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地多家餐饮企业,因为店面招牌、菜谱菜碟带有“青花椒”的字样,被上海一家餐饮管理企业以青花椒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


青花椒是啥?一种常用调味料啊,我几乎天天都吃。然而现在,它突然张开了血盆大口,气势汹汹要咬人。


持有“青花椒”商标的是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营菜品是青花椒鱼。如今,已有20多家餐饮企业被起诉,有的无奈选择花钱消灾。疫情之下,开个小店不容易,赚点钱难上加难,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无辜吃官司,着实令人痛心。


按说,“青花椒”是一个通用商品名称。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是不能够限制第三方使用的。经过了此前的“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事件,人们对此也基本形成了共识。但上海这家餐饮管理公司依旧以“青花椒”商标为利器,起诉了这么多餐馆,着实让人诧异。




引爆舆论后,涉事餐饮管理公司创始人表示,公司维权事务是由一家第三方公司负责处理,对于此次起诉细节他并不知情。他说:“第三方公司每一次给我们的,就是一张合同。维权的这家商标、门面长什么样子我们并不清楚。我们自己在管理上有漏洞,没有严格去审核哪些属于真正侵权、恶意侵权,哪些是不属于侵权的,给大家带来了很多麻烦。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赔个礼道个歉。”他还表示,从去年3月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以来,万翠堂只收到了两笔共计35000元的赔偿金,且按照约定全数转给了第三方公司。


道歉是应该的。像这种连第三方情况都不摸底,就委托对方去维权,你相信吗?牵扯到向别的商家要赔偿金的事,却不审核哪些是真正的侵权,是不是不负责任?对此,善意的理解是“心真大”。但也有网友质疑,这不就是放任第三方公司去要钱,要到一笔算一笔吗?假如没有引起舆论关注,事情的结果又会怎样?


如今,涉事餐饮公司负责人表示,已撤销“青花椒”全部诉讼。倘若真是如此,那些被维权的商家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但事情显然不能到此为止。


我们不知道今后还会不会有“红花椒”“朝天椒”“灯笼椒”“黑胡椒”等蹦出来,到时候又要搅得乌烟瘴气、让媒体再报道一番才会收场吗?这种“打地鼠困局”将极大耗费公共资源,也将严重浪费司法资源。而且,从过去案例可见,一部分此类维权主张还获得了支持,这种情况容易造成法律秩序的紊乱,也有违公平正义。


要让“反碰瓷”摆脱“打地鼠困局”,必须在为商标注册制度打好补丁的同时,对以往注册的商标重新进行审核,该修改范围的就要进行修改,该注销的就要果断予以注销。决不能再让某些人,拿着鸡毛当令箭,四处碰瓷牟利,这才符合基本常识,也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王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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