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来了!青岛中院一庭一人荣膺全国法院先进称号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19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决定,授予197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5名同志、追授冯国生等3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山东法院系统有10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10名同志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其中,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满鑫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青岛中院审判监督庭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民商事、刑事再审案件审理和减刑、假释工作。现有两个审判团队,共有员额法官7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2名。审监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审判监督与减刑假释两大核心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再审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减刑假释、特赦等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2020年以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特赦实施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坚持党建统领,打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审判队伍

推行“党建+审判”工作模式,以过硬党支部建设为引领助推党建与审判工作协同发展,把支部建成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全力营造“一颗心”向党、“一体化”工作良好氛围,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王婧华、青岛“为民服务示范岗”李军玲团队、“齐鲁最美法官”提名蒲娜娜的典型引领作用,对青年法官助理“一对一”实施“导师式”指导培养。组织开展办案经验交流会,开拓审判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严把刑事再审改判标准,通过依法纠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纠正房某某强奸罪、李某某故意伤害罪等受社会关注的刑事冤错案件。2019年办理的某市某区税务局、赵某某等七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改判无罪案件,卷宗近900本,审理难度大。该案改判无罪的判决书,获2020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一等奖、被评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群众投票全国排名第二。

再审改判案件崔某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被评为2018年“山东法院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分析在全省法院第八届典型性案例评选中获三等奖,再审判决书在2018年山东省法院第十七届裁判文书评选中获二等奖、在2019年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二等奖。

妥善化解民商事再审纠纷,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构建“庭室—审判团队—法官”组织框架,明确职责、优化资源,实现与当事人高效沟通,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通过要素审查,对法律关系单一、争议焦点集中的案件先办、快办,缩短办案周期。深化繁简分流,实行“人案三分”,实现案件审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19年以来,共依法审结民商事再审案件881件,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无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

积极探索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对涉企业纠纷,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全方位、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再审案件调解力度。与青岛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检察和解和再审调解工作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办法(试行)》,全国首创法、检合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人民司法》《山东法制报》《青岛日报》等媒体先后对审监庭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进行报道。

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构建公正高效、阳光透明的减假审判新机制

以“打造公正规范、阳光透明、高质有效的审判新机制”为工作目标,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严格把握裁判标准,确保公正规范;落实实质化审理要求,坚决杜绝形式化审查;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确保工作阳光透明;大力推动智慧化平台建设,确保审判质效提升。2019年以来,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7544起。减刑、假释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动态》刊发推广,《人民法院报》头版进行报道,多项创新工作被新闻媒体报道,各项创新举措被《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

构建再审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充分发挥再审程序法律功能

建立发改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发挥发改案件分析的指导作用,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瑕疵案件。先后编辑出版《审监再审案例选编》三辑及《刑事再审案例选编》,统一各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及尺度,组织编写《刑事再审工作手册》,指导全市法院刑事再审工作。充分发挥再审环节的判例引导与事后监督功能双重作用,在统一裁判思路、避免一错再犯、预防审理偏差上作出重大贡献。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做司法宣传的“老黄牛”

——记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青岛中院研究室时满鑫

时满鑫,男,汉族,1972年8月生,中共党员,2009年起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从事司法宣传工作。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唱响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宣传主旋律。严谨细致、专业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领导同事和媒体记者赞誉,202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巩固传统媒体阵地

提升司法宣传影响力

时满鑫每年平均撰写稿件100多篇,加强与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沟通联络,在中央和省级、当地报纸推出头版报道30余篇、整版报道50余篇,讲好法治故事,展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坚持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每年在重大节庆前或结合时事热点组织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15次以上、发布典型案例130件左右,向社会公布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强化人民法院在“法治青岛”建设中的责任担当。突出宣传重点,围绕“平安青岛”建设,结合执法办案这一人民法院第一要务,积极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破解“执行难”、扫黑除恶、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等宣传工作,促进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强化司法公开,每年组织新闻采访团集中采访十余次,做好重大案件、重大活动报道,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司法便民、服务保障民生和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等的举措和实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用心帮助新同志成长进步,每年策划修改审核各类稿件2000多篇。

发挥新媒体优势

提高司法宣传传播力

时满鑫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加强新媒体建设,在增强宣传效果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司法宣传的传播力。发挥自媒体作用,实现宣传与服务并重。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天平阳光APP等自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加强诉讼服务和司法公开。微信公众号增设12368诉讼服务版块,全面整合各项诉讼服务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改进页面布局,为社会公众、当事人和律师提供全方位的贴心诉讼服务,方便大家通过手机咨询、查询信息和办理诉讼业务。青岛中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多次进入全国法院主要官微排行榜前二十名,官方微博1次登上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与新浪法院频道联合发布的“阳光法院新媒体榜”榜首,1次排名第二。青岛中院“天平号”多次进入全国中基层法院天平传播指数榜单前十名。顺应媒体传播形势,开通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账号,发布权威信息,推进司法公开。创新普法形式,在自媒体平台开设“与法同行”视频普法栏目,通过真实案例,结合情景剧、“法官说法”等形式,生动形象地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公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部分作品被“学习强国”平台、中国法院网、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推广。参与设计制作劳动维权法律知识、预防集资诈骗网络诈骗漫画,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法,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参与创作反映法治精神和审判执行工作的优秀文艺作品,协助拍摄《阳光下的法庭》《特别追踪》等法治影视剧,配合创作的防止校园欺凌和执行题材微电影《韶华叹》《迷踪》《一场蹊跷的房屋买卖》《天下无讼》在全国、全省获奖,以生动的叙事、新颖的方式,传递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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