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 | “生态警长”守护“绿水青山”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7日讯 2月15日上午11时,冒着寒风,流亭派出所民警沿白沙河南岸由东往西巡逻,这次的任务是履行“生态警长”职责。

至南流路附近时,民警发现一名手持渔网伺机捞鱼的男子,从其背包里查出鱼叉、鱼镖、弹弓等。“白沙河是城阳区母亲河,经过近年来的生态治理,水美鱼肥,许多野生鸟类选择在这里安家繁殖,禁止非法捕捞、狩猎。”流亭派出所指导员吕俊南告诫男子,并扣留了作案工具。随后,吕俊南和其他民警继续沿河巡查。

这一幕,就是城阳正在推进的“生态警务”场景。“辖区内的居民区和工业园区沿白沙河两岸分布,有7个社区、12个居民小区,还有4个工业园,常住和流动人口共计14万余人。”吕俊南告诉记者,工业园内药业公司、电镀厂等企业容易出现有毒有害污水排放,建立“生态警长”机制,就是为了加强监管,给生态安全再加一把“安全锁”。

什么是“生态警长”?

去年底,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建立“生态警长”机制 全面实施“生态警务”的工作意见》,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立”原则设立四级“生态警长”,由省、市、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四级“一把手”担任本辖区“生态警长”,全面实施“生态警务”,履行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等相关内容,发挥好公安机关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职能。

虽然“一把手”担任本辖区“生态警长”,其实每一名公安民警都承担着“生态警长”职责。

“意见印发后,我们针对辖区内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相关企业以及小作坊开展大排查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位于辖区仙山路一处小型企业内有非法处置废油、危险废物的情况。”流亭派出所所长矫良本介绍,派出所主动联系环保部门以及城阳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对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以污染环境罪对9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及时高效打击了生态违法行为。

流亭派出所辖区内,白沙河长10余公里,3辆巡逻车分片负责。记者注意到,白沙河上游两岸道路比较平坦宽阔,临入海口越近,巡查就越困难,“入海口位置,成片的湿地,警车肯定进不去,巡逻民警需要步行,而且有时还要走到湿地深处,因为又高又密的芦苇丛里,从远处根本看不见里面的情况。”吕俊南说,数九寒天是最难受的,但没人抱怨过。

围绕服务保障白沙河生态建设,扎实推进“生态警长”制度落实,流亭派出所落实“五联共建”措施,社区民警负责监管防控社区企业污染源,110民警在日常巡逻中,监管处置非法捕捞狩猎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办案组民警及时打击相关违法犯罪。另外,与城阳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建立生态保护联动机制,就生态警长职责、生态湿地保护、周边治安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进行定期交流,信息互通,最大限度发挥全民联动的整体合力,推动基层党建与“生态警长”深度融合。

今年1月11日,在崂山水库区域巡护时发现有一辆小货车向水库里放生水生生物,作为辖区“生态警长”,夏庄派出所所长和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发现自称放生者将大量市场采购的甲鱼、泥鳅、鲤鱼倒进水库,民警及时制止了非法放生行为,并对非法放生者进行批评教育。夏庄派出所在辖区崂山西麓山林开展全面的摸排整治,紧盯捕猎野生动物、危废倾倒、小作坊等重点领域,对非法捕捞、毒鸟捕鸟、毁坏湿地林地、肆意排污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打击。

记者了解到,自“生态警长”机制建立以来,城阳公安分局以深入推进党建联盟、生态联盟建设为推手,严巡严查、专项整治,结合辖区白沙河生态湿地和崂山自然保护区西麓特殊生态特点,探索健全完善“生态警长”工作机制,用“警察蓝”的辛勤付出确保一方“绿水青山”。(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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