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即墨区实施生态环境执法“非现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8日讯 “今年,即墨分局结合‘春雨行动’部署及疫情期间防控要求,坚持建平台、融平台、用平台,进一步提高‘非现场执法’的密度和频次。”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即墨大队大队长宋其鲁介绍,截至3月底,共开展了“非现场执法”314次,线上下达检查记录134件,反馈问题206个,帮扶企业解决问题20余个。

日前,即墨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中某公司的《2021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及“固废管理平台”中该公司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发现其2021年度废盐酸的实际产生量和处置量已超出许可证许可范围。执法人员随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企业确实存在超总量排污行为,结合平台数据,即墨分局快速锁定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依托在线监测和监控设备,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已成为即墨区生态环境执法的新常态。今年,即墨分局着力建设完善“N+1”综合数据平台。“N”包括以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用电监控平台、固废管理平台、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为主的多个在线监测监控平台。在常规平台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为辖区39家日排水量在20-100吨的企业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为47家企业共50台锅炉建设生物质锅炉视频监控平台,使平台内容更加丰富、数据更加完善。“1”即智慧执法监管平台,上述多个平台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可及时通过执法智慧监管终端推送给企业,企业完成整改后通过平台反馈执法人员,打通了“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成销号”的全过程“非现场”。

宋其鲁表示,“‘非现场执法’是一种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又能精准发现违法线索的科学化监管手段,在执法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突出了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对企业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发挥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让行政执法变得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今年,即墨分局将不断深化“非现场执法”在日常执法中的运用实践,高效统筹执法资源,着力破解生态环境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隋鹤)

责任编辑:刘丽娜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