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评说 | 让法治和文明,照亮前行之路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评论员 王学义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把推进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凝聚法治合力,构建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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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小案件·大治理”宣传启动仪式暨“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高空抛物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自《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全市共14人被打击处理,案件起因包括醉酒失控6人,占比42.9%;因邻里、家庭、租赁等矛盾发泄情绪5人,占比35.7%;法律意识淡薄3人,占比21.4%,主要表现为随手丢弃和管教子女方法不当。而楼层高度分布于2至15楼,其中,4-9楼9件,10-15楼4件。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已成城市毒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因存在举证难、调查难等问题,常常出现“一人告全楼”的现象。这种本应属于最终“兜底”的救济方式屡屡上演,既不能有效惩罚作恶者,也有违公平正义。去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高空抛物”有了进一步规定。去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又增设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民刑结合,加上相关部门大力普法和严格执法,会让高空抛物,跟酒驾一样成为一条红线,横亘在日常生活中,提醒人们不能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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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上午,青岛市助力城市更新拆违治乱动员大会在李沧区召开。这次会议的召开是为了动员市区两级快速行动、精准聚焦,坚决打赢拆违攻坚战,全力以赴为城市更新和项目落地保驾护航。违建是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的一大阻力,拆违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拆违“千虚不抵一实”,要有敢啃“硬骨头”的勇气。今年以来,青岛持续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变化有目共睹,也深得民心。随着大批违建的倒下,城市品质提升起来,发展空间腾了出来,法律红线立了起来。


拆违是一次公共利益和非法私利的博弈,是公平正义和违法违规的较量。违建本身就是建立在违法基础之上的。比如,明明是社区居民公共活动空间,一楼住户却私建围墙,霸道地将其“圈”为己有;明明是公共绿地,却成了私人菜园……这显然侵害了公共利益,也损害了公平正义,对此,必须果断亮剑。当然,拆违不是“一拆了之”,要注重长效机制,考验基层治理能力。要守住拆违成果,防止违建“回潮”,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近期,市城管委发文提到,对新生违建,将构建完善防控“区(市)—镇街—社区”三级巡查和联动处置机制,实施源头防控;丰富惩处手段,综合运用规划许可告知、限制登记交易、纳入信用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等措施;此外,还积极推进违建治理专项立法工作,为治理违建提供法治保障。完善的制度,加上有力的执行,才能让违建治理打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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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西湖景区“柳树被换成月季”一事,引发社会关注。面对舆情,当地迅速完成柳树补植,表示力争尽快恢复原貌。随后,杭州市委书记刘捷代表市委、市政府,为西湖沿湖部分柳树移栽事件的发生表示歉意。这一事件引热议,主要源于两方面原因。其一,西湖景区在历史文化底蕴方面与柳树有密切联系,移走了关键区域内的柳树,让人感觉大煞风景。其二,景区管理部门在柳树移走过程中,与民众沟通交流不够,并未充分征求群众意见。


这反映出当地在工作中并未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做出了自以为高明,却让百姓失望的事。当然,随着舆情发酵,当地开诚布公的做法,也得到了众多网友的理解,“尽管事情不算大,但道歉很及时”。“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民意无小事,只要是老百姓关心的事,就需充分“问计于民”。希望今后各地都能把功课做在前头,这样“学费”才不白交。


责任编辑/王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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