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进天山小区,保险“新物种”离市民再近一步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26日讯 “通过今天这个活动让我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了一些了解,之后会仔细研究下这款产品”,在金门路街道天山小区的小广场上,小区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今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宣传月”走进天山小区,青岛市9家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公司的工作人员与小区居民一对一交流,宣讲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特点和推广背景,让岛城市民尽快知晓这款由银保监会在全国大力推广的养老金融产品。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政策指导型保险产品,作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有效载体,具有五大特点,一是缴费门槛低,试点公司推出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起保最低金额普遍较低,个别产品甚至没有月度最低缴费金额要求。二是缴费期限灵活,投保人可自主选择月缴、年缴和趸缴。如资金紧张也可暂停缴纳,养老保险账户也不会因此失效。三是领取期限长。账户有积累期和领取期,领取期设置在60岁以后。消费者年满60周岁后,保险公司提供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的定期领取、终身领取等多种方式供消费者选择。四是附加费用率低,销售费用大大低于在售的其他商业养老保险。五是资金收益稳健,账户收益采取“保证+浮动”的模式,账户设有最低保证利率,另外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风险偏好选择稳健或进取的账户模式。

保底收益,是现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重点向社区居民讲解的产品优势。资管新规出台以后,银行理财已经不能向投资人保证刚性兑付,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承诺保本且终身确定收益,可有效对冲长寿风险。不过,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退出机制有所限制。根据当前在售的产品设置,如果投保人在账户积累期退保,前5年只能退还部分已交保费,第六年开始,才能退还全部保费和部分净收益。“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就是拿时间换收益,投资的钱应该是长期不用的、专用的养老储备金,不要拿急用的钱投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广具有重要性和急迫性。2021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在浙江全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不足一年时间,2022年3月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便扩大到全国,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所有养老保险公司纳入试点机构范围。

本次进社区活动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宣传月”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宣传月”由青岛银保监局指导,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青岛日报社举办,于6月8日正式启动,活动目的即是让更多的居民能第一时间接触了解这一保险“新物种”。(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丁倩倩)

责任编辑: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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