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30日讯 记者今天从青岛市司法局行政应诉部门获悉,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保持100%;今年1-5月行政机关出庭案件中,负责人参与和解583件,占75.91%,其中负责人出解决办法、出治理措施,促进实质化解争议38件,“出解出治”成效逐步显现。

近年来,青岛市将改革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全面落实《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把行政应诉工作打造成提升青岛政府公信力、促进岛城社会和谐稳定的亮丽“名片”。

坚持党建引领,打造专业队伍。打造“复议睦万家”党建品牌,以党建凝心聚力,引领复议应诉工作发展。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府院联合聘任60余名专家学者担任和解员,为审前和解提供智力支持和队伍保障。和解员每年参与重大复杂疑难行政争议审前和解50余人次,站在中立立场缓解当事双方对立情绪,全力把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

坚持复议为民,建设和解中心。在青岛市政府、青岛市中级法院分别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出台《行政争议案件审前和解工作办法》及《工作规则》,推动工伤行政确认、行政赔偿等各类涉民生行政案件多元实质性化解。定期召开应诉与审判、法律监督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和解成功率不断提升,和解案件数量在全省位于前列。

坚持负责人出庭,提升应诉能力

一是做到开庭见官。市委出台《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实施意见》,将“四出”情况作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建立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四类案件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庭。黄岛区研究出台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配套制度;城阳区出台行政应诉“双百双提升”意见,将正职负责人出庭率不低于30%及“首案出庭”情况纳入地方年度考核。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保持 100%。

二是做到出庭出声。印发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的通知,明确提出“积极发言、参与实质性化解”等九项要求。落实庭前联系、庭中报告、庭后评议等制度,每月由市政府、市中级法院联合通报评议结果。2022年1-5月负责人在庭审中发言562件,占比73%。

三是做到出解出治。严格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部署要求,定期联合法院、市委党校等单位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线上线下旁听庭审活动,直观感受庭审,增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提升出庭应变能力和水平。2022年1-5月行政机关出庭案件中,负责人参与和解583件,占75.91%,其中负责人出解决办法、出治理措施,促进实质化解争议38件,“出解出治”成效逐步显现。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担当。为办好涉市场主体应诉案件,出台涉企案件审理办法,印发做好涉企应诉工作的通知,提出“繁案精办促进五个提升、便企利企推进三个创新、争议化解做好三项加法”工作理念,从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报告等六方面规范涉企应诉工作,对受诉讼影响较大的涉案企业开展实地回访,靠前一步服务保障好民营经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围绕城市更新建设问质效。全面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依法加快涉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案件司法进程”批示精神,针对城市更新建设中行政应诉案件增多的情况,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案速决。对热点难点应诉案件,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既保证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落实落地,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问规范。严格落实案例评审、典型发布、定期培训制度。制发应诉“白皮书”,建立“案例研讨、败诉复盘”每月例会制度,补短板、锻长板,不断提升出庭答辩举证质量,以应诉“小切口”倒逼依法行政“大格局”。2022年1-5月全市行政应诉败诉率同比上年度下降1.3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徐绍阳 邢敏)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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