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除“绊脚石”,还“位”于民!去年以来青岛交警已拖移“僵尸车”770余辆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6日讯 随着叉车将“僵尸车”一辆一辆缓缓托起,拥堵的路段也逐渐恢复畅通。从7月2日开始,全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交警部门迅速行动,持续加大对交通乱象的集中整治力度。6日下午,交警市北大队联合街道办事处和城管部门,对辖区重点路段的“僵尸车”、地桩地锁、杂物堆放占路等违法行为进行突击整治。行动中,清理“僵尸车”8辆,清除地桩地锁30余处,清除占路杂物1车。

去年以来,全市交警已拖移“僵尸车”770余辆

“僵尸车”,是指占用公共交通资源停放,具有满身灰尘、破烂不堪等长期弃用特征的车辆。6日下午2时30分,在市北区银州路上,观海新闻记者跟随执勤交警对巡查中发现的4辆“僵尸车”进行现场清理。随后,当执勤交警正准备对另外两辆存放货物的“僵尸货车”进行拖移时,车主现身了,“主要是放点货物,今天马上找人拖走。”由于货车内存放有大量货物,交警部门现场通知车主限期清理货物后再进行拖移。

交警部门以城区主次干道、支路及背街小巷、公共停车场长期停放且长时间无人使用的机动车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去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已拖移“僵尸车”770余辆。各区市政府牵头,各区市公安交通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已拖移“僵尸车”进行再核查再确认,按照当事人留存或者各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询的联系方式,依次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通知“僵尸车”所有人、管理人,告知其在5日内接受处理。

目前,已按照“达到报废标准”“盗抢等涉案嫌疑”“涉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车辆并逾期不接受处理”(是指通过排查有证据证明“僵尸车”在停放之前,涉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上路行驶,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后仍不接受处理的情形)“无涉案嫌疑且经通知后仍不认领或无主”这四类情况进行逐车对比标注,标注后分类保管待处置。

据执勤交警介绍,“达到报废标准”情形的,还需按照“涉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车辆并逾期不接受处理”“无涉案嫌疑且经通知后仍不认领或无主”进行再次区分。符合“涉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车辆并逾期不接受处理”情形的,依法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月;符合“无涉案嫌疑且经通知后仍不认领或无主”情形的,公告期限为1年。

占用公共停车资源,还存在安全隐患

“‘僵尸车’危害很大,不仅会占用公共停车位等停车资源,而且一些‘僵尸车’破烂不堪,周围垃圾成堆,逐渐成为卫生死角,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市民房先生说。 

“有的‘僵尸车’长期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放,阻碍行人、自行车等通行,极易造成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通行不畅。还有些‘僵尸车’随意停靠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的通道、小区门口等地,阻碍了本已紧张的交通‘微循环’通行,严重的甚至影响突发灾害救生疏散工作。一些‘僵尸车’长期闲置不动,车辆机件、电路老化,油箱残留的汽油等泄漏,从而形成安全隐患。”执勤交警表示,同时,“僵尸车”零部件如被非法拆卸后流通到市场上用于其他车辆的维修、改装、拼装,将会给交通安全埋下“定时炸弹”,且一些不法分子偷卸车牌用于实施违法犯罪,也会加大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难度。

除了“僵尸车”占用停车位,私设地桩地锁将公共停车资源据为己有,也是整治的重点。下午3时30分,执勤交警在市北区乐陵路、淄川路、长平路等路段巡查中发现有私设地桩地锁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联合城管现场进行了清除,还路于民。

“这些破烂不堪、布满灰尘,长时间停放路边无人管理的‘僵尸车’,以及在道路上私设的地桩地锁,不仅占用了有限的公共资源,影响城市道路通行,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影响了市容市貌。”交警市北大队副大队长李国颂说,集中整治行动目标是在9月底以前对“僵尸车”实现动态清零。近几年,市北大队一直对“僵尸车”加大整治力度,陆续清理拖移“僵尸车”370余辆,清理地桩地锁2000余处,市北交警大队将把“僵尸车”整治纳入日常工作,做到“发现一辆、清移一辆”,实现还路于民,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公共空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文/图)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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