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32000余起,青岛持续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4日讯 “我有头盔,只是今天走得急,忘记戴了。” 这是未佩戴安全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被执勤交警拦停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7月14日上午,李沧交警在李村商圈周边重点区域设点集中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两个小时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违法行为30余起。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梁睿

交警部门统计,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争道抢行、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交通秩序,提高骑乘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2000余起,其中,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20000余起,闯红灯4000余起,逆行行驶8000余起。

李沧交警在李村商圈周边重点区域设点集中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为整治交通秩序,缓解道路拥堵,提升城市品质,我市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发起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公安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治标先行、标本兼治,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聚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停车秩序显著改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遵章守法意识显著增强,重点区域交通治堵水平显著提升,交通组织精细化能力显著加强,交通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群众道路出行安全感显著增强”七个目标,持续发起攻坚,营造更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其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治理攻坚行动是“六大攻坚行动”之一。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多发问题,本次整治行动将以点带面展开推动,在全市全域形成严管态势。

据了解,按照《关于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青岛市公安局关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交警部门重点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整治的重点时段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通行时段、早中晚高峰期、双休日、传统节日以及农村地区市集日等时段;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市主干道以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出行道路和区域,特别是快递、外卖车辆集散区域。

期间,交警部门分别组织美团、顺丰等快递外卖企业召开了座谈会,通报快递外卖电动车违法情况,宣讲播放典型事故案例,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整治过程中,民警结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例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教育,提醒骑乘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各区市交警大队突出主干道和餐饮聚集区、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紧盯午间及晚高峰等重点时段,坚决做到“见违必纠”,确保尽快见效。其中,市南大队创新战术战法,制定网格化治理模式,划分为东、西部两个整治圈,依托辖区7条主干道,细化为24个板块,执勤中队强化对重点道路、重点违法的精准查处,突出铁骑单兵巡主线,加强动态巡逻管控;市北大队围绕台东商圈、中央商务区商圈、凯德商圈、小村庄利群商圈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在“见违必纠”的同时,联合街道、综合执法部门通过张贴《温馨告知书》、组织志愿者上路劝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崂山大队以金狮广场、丽达广场等商业区及办公写字楼周边为重点区域,在深圳路、香港东路、松岭路等重点道路沿线设卡,在严厉查处交通违法的同时,同步开展“一对一”宣传教育,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交警李沧大队副大队长蒋晓海介绍,李沧大队按照“划定重点区域,尽快见效”的工作要求,通过宣传造势,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整治氛围;其次,以李村商圈为重点区域,以送餐、快递外卖为重点管理对象,重点查处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交警部门将集中力量和时间、综合施策、常抓不懈,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确保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文/图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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