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7日讯 “敬业”“有才”“拼命三郎”……这些词如果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他会是怎样的一个人?相信大家都很期待,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刑侦大队七中队中队长、“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陈正华,这些词在他身上一一找到了位置。从警23年,他扎根基层刑侦一线,情系人民、无怨无悔,嫉恶如仇、披肝沥胆,用热血和汗水、牺牲和奉献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陈正华抓获犯罪嫌疑人。
初见陈正华,沉稳内敛、老实憨厚,如果不着警服,根本看不出是一名警察。“我会‘伪装’,所以你看不出来。”陈正华打趣说。的确,作为一名反扒民警需要这样的“能力”,要在不打草惊蛇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擒获。“反扒人员有一个特点,就是不能被人注意,因为需要跟踪嫌疑人,尽量要掩饰自己,包括眼神、服装、饰品等。”陈正华说,所有的警用物品出门从来不会携带,越低调越好,藏在人群里找不到最好。
在23年的刑警生涯中,无论是身为民警还是中队长,他都一如既往地热爱这份工作。认识陈正华的人都知道,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工作,他就是那种能够在工作中找到乐趣的人,这一点从他脸上时刻挂着的微笑就可以看出来,那种微笑是发自内心的、满足的微笑。他常说:“既然选择了公安工作,选择了当一名反扒刑警,我就要把它干好。”正是在日复一日普通而又平凡的工作中,用他23年的坚守诠释了一名刑警对平凡的超越。多年的反扒工作让他养成了一种习惯,每天早晨6点出门,晚上8点下班,全年工作日期超过320天,是正常人工作时间的2.5倍,说他是劳模当之无愧。2011年开始,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
陈正华(右)和同事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郭泳涛是刑侦大队五中队指导员,1999年,他和陈正华一起到了反扒队,“抓获一名犯罪分子要进行长时间跟踪,有时犯罪分子没有合适的机会下手,去饭店吃饭休息,陈队长就带着我们周边隐蔽观察。为了防止对方随时出来溜掉,炎炎夏日或者是寒冬腊月,一跟就是一天或者几天都是常事。” 郭泳涛说,直到犯罪分子被人赃俱获,陈正华脸上才洋溢出笑容。陈正华总说,每抓到一名犯罪分子,看到群众的财产免于损失,都有一种成就感,这应该就是警察的荣誉感。
也正是这份韧劲,陈正华被称为全市反扒工作“总教头”,2008年以来,他作为反扒教官“传经送宝”,毫无保留地传授自己的反扒经验和技战法。
采访结束,陈正华告诉记者:“近期在忙一起盗窃案件,涉及到老百姓的利益,案件无大小,都要全力侦破,这是我们的目标,也是对群众的承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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