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来了!青岛一单位一个人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3日讯 在9月2日举行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表彰大会上,山东司法行政系统14个集体和25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青岛有一个单位和一名个人受到表彰。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山东省青岛监狱第十三监区第三分监区分监区长、一级警长滕恒乐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简要事迹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党委领导下,坚持民生引领,不断深化便民举措,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创新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体化服务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工作机制的意见》《青岛市法律援助受理点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强化法律援助资源全市统筹,实现在青岛市域内不区分案件管辖,群众可实现无差别、一站式办结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指派手续,新机制还与我市首创的法律援助胶东“五市通办”机制相衔接,构筑起法律援助“市域内一体化服务、胶东五市跨城通办”便民大格局,打造出法律援助区域协作典范。

畅通24小时服务的“12348”热线,全国首创“热线+人民调解”纠纷化解新模式。热线实现7*24小时接听服务,并拓展公证、司法鉴定、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等咨询服务内容,完善夜间值班工作机制,并实现12348热线与12345热线联动服务,提升整体服务效能。着力发挥热线接话量高、法律需求集中、接话律师专业化水平高的优势,依托热线平台自主研发设计调解工作系统,创新完善调解工作机制,通过“12348”热线组织对来电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摸索出一套适合“12348”热线调解工作特点的调解模式和工作流程,让群众通过一个电话也能化解矛盾纠纷。

统一案件质量标准和卷宗目录,保障服务质量和满意率。将援助案件进行科学分类并细化评分标准,对会见、阅卷、归档、出庭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统一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强化援助机构办案质量监督。制定并推广使用15种常用法律援助格式文书、9种常用法律文书范本,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和办案程序规范,细化落实到办案格式范本中;实行“一案一袋”指派工作微改革,配套印制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资料袋》,督促承办人时刻紧绷“办案质量”这根弦,以案卷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障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聚焦地铁、公交、商业广场等关键阵地,实现“一站式”服务宣传全覆盖。通过地铁站台、车厢所有显示屏以电视展播的方式播放宣传片,每天分11个时段,在全市除11号线外所有地铁线路同步滚动播放。借助地铁线路庞大的人流量,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提供广泛的受众,独特的传播环境也极大增强了公益广告的有效接受率。通过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五区约120条公交线路、1600余辆公交车、2000余块车载电视屏,每天分10个时段同步滚动播放。依托万象城商场超高的人气和关注度,通过万象城户外LED广告屏展播宣传片,以每月一周、每天120-150次的频率滚动播放,营造出浓厚的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氛围。

滕恒乐的简要事迹

滕恒乐,中共党员,199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青岛监狱第十三监区三分监区分监区长、一级警长。从警23年,他始终坚守在监管执法一线,默默奉献、担当实干,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共产党员初心和入警誓词。

2017年3月,滕恒乐到十三监区三分监区担任分监区长。他主动围绕犯情信息收集研判、危险性评估、矛盾调处等工作狠下功夫,通过深入开展狱情排查、罪犯入监甄别、个案信息收集等活动,查清摸透犯群中的危险因素,狠抓重点罪犯的日常管理、教育矫治、包夹管控,多年来累计牵头排查化解分监区罪犯矛盾隐患100多件,实现了改造秩序的持续稳定。

滕恒乐始终坚持把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对新下队罪犯他都第一时间开展阅档、谈话,及时了解罪犯的犯罪事实、家庭情况、改造历史和身心健康情况,从改造初期开始研究建立针对性、个性化、动态调整的改造策略,注重发挥劳动改造助力罪犯思想改造、行为矫正、回归安置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罪犯教育转化质量。

滕恒乐一直秉持精诚团结、艰苦奋斗、敢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带领分监区全体警察主动作为、团结奋战,圆满完成了监狱党委、监区党支部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疫情防控期间,他主动参与封闭执勤、备勤,探索建立了每个专班“每周进行一次规范考试、一次清监、一次内务卫生检查、一次收出工队列检查”的“四个一”工作法,确保分监区各项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模式下保持平稳有序运行;工作中,他积极扛起“传帮带”“以师带徒”责任,经常与监区、分监区青年警察互动交流,手把手传授宝贵经验、工作心得,帮助他们快速、扎实成长,为监狱工作培养了多名青年改造能手,分监区精准转化案例成果连续两年被司法部收录并在省级以上权威刊物发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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