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6日讯 为深化“当龙头、作表率、开新局”大讨论,推动“作风能力提升年”“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落地见实效,日前,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在全省法治建设中“作表率、当标杆”的实施意见》,聚焦更好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项职能”作用,提出统筹推进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奋力打造法治建设“青岛样板”的新举措,努力在全省法治建设中“作表率、当标杆”,积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意见》围绕实现“作表率、当标杆”工作目标,提出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筹依法治市上“作表率、当标杆”,健全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落实好法治建设“一方案两意见”,建设“政府法治一张网”项目,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二是在科学立法、依法决策上“作表率、当标杆”,加强预测、评估,科学谋划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和重大事项决策计划,启动政务法治标准化建设,推出镇街法治建设指标、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标准,统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搭建公职律师市级统筹使用平台;三是在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上“作表率、当标杆”,推动落实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充分发挥“十百千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作用,以“复议睦万家”品牌引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创新发展,加强“能动复议”,推动10个区(市)成立镇街行政调解委员会;四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律服务发展上“作表率、当标杆”,全力打造“法惠企航”工作品牌,加快建设青岛涉外法务中心,高能级集聚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公证业扩容、提质、增效,推进司法鉴定机构标准化创建;五是在加强全民普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上“作表率、当标杆”,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打造“法治青风”普法品牌,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体化服务机制;六是在完善刑事执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上“作表率、当标杆”,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政策,加快监狱刑罚执行办案中心建设,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深化“心桥品牌”建设,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对接。
《意见》围绕强化“作表率、当标杆”工作落实,提出三个方面具体要求:一是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与“作风能力提升年”相结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出实招、务实功、求实效,确保事事有着落、项项有成果,用“事争一流”的精神、“唯旗是夺”的业绩,创出名副其实的表率、标杆;二是要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动员,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作为,推动形成“作表率、当标杆”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把工作内容纳入督办事项定期督查;三是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对落实“作表率、当标杆”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系统各层级、各部门、各单位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广泛收集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多地借用外脑,推动工作更好地开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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