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768枚海鸥蛋,价值115200元,仨小伙违法了!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0日讯  9月8日下午,崂山法院依法判处一起非法狩猎罪,三名被告人因非法捡拾、食用海鸥蛋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崂山法院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还须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0余万元!

经查明,2021年4月28日,周某、乔某、周某某三人相约驾驶摩托快艇到长门岩岛上捡拾海鸥蛋,后将捡拾的海鸥蛋运回至各自家中。周某存放在自驾农家宴的海鸥蛋被其对外出售5枚;周某某与其家人共同食用10枚,赠送亲友56枚;乔某与他人共同食用10枚,赠送亲友10枚,剩余海鸥蛋均各自存放家中。经鉴定,涉案海鸥蛋系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黑尾鸥的蛋,涉案768枚海鸥蛋价值人民币115200元。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办案法官认为,3名被告人在禁猎区和禁猎期捡拾、食用海鸥蛋,导致当地野生动物资源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随后,法院当庭宣判。3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提醒,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保持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国家地大物博,各类野生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野生动物的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范天梦)

责任编辑:张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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