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药店不回收了?预付卡消费如何避免纠纷?官方答复来了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9日讯 过期药严重身体危害,如果被随意丢弃,还容易对土壤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害。青岛从多年前就开始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但近期有市民反映,一些定点药店不再收取过期药品。10月19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杰做客《行风在线》时表示,2014年以来,我市通过1500家定点药店开展公益性过期药品回收,每年在平度新河对回收药品进行集中销毁。截止到去年,大约已销毁了88吨,今年还要再销毁30多吨

针对市民反映的药店不回收过期药品的问题,张杰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对药品回收定点药店的名单进行公示,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药店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巡查力度。虽然是公益性活动,但是仍然要加强相关药店人员的培训,通过考核等手段,提升药店的积极性,齐抓共管把药品回收工作做好。

现在很多商家为了刺激消费、回笼资金,都会推出预付卡,但这也导致了大量的消费纠纷。张杰介绍,对于预付卡消费,目前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出台,在执行方面的法律依据也不足。为了避免和解决此类纠纷,青岛市场监管部门从多个方面进行了尝试,首先是规范合同范本和格式,督促消费者和商家都能做到按合同办事,其次是通过各种渠道,对不诚信商家进行公示曝光,把恶意商家别入“黑名单”,严禁其再注册新的公司。今年9月,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单用途预付卡规范提升的指导意见,对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出了界定。结合最近我市推出的消费纠纷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制定了相关办法,对预付卡消费涉及到的多个部门明确职责,协同推进。张杰提醒市民,消费时要留存依据,比如说正规格式的合同、发票,同时对于优惠幅度过大的预付卡宣传,一定要谨慎购买

节目中还有市民反映,农贸市场和超市的预包装食品相对比较规范,生产日期、产地一目了然,但是散装食品敞口摆放,没有遮盖,生产日期和来源也不清晰,让人感觉不太放心。对此,青岛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处长匡雷介绍,市民反映的问题确实普遍存在。现在超市里面销售的散装食品分为从生产厂家进货和自制两类,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散装食品在销售的过程中,要对相关信息进行标识,包括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储存条件。同时,产品的存放要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三防设施要齐全,通过冷冻、冷藏、常温等手段保持食品的新鲜度。张杰表示,作为监管的重点,市场监管部门会加大散装食品监管力度,排除隐患,一旦发现问题商家,将严肃查处。(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春晓)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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