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青岛市司法局推出“17条”举措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6日讯 近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政法机关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四项举措〉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立足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职能,聚焦持续优化公平公正制度供给、全面推进严格执法、深入开展惠企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扎实做好涉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等六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

在聚焦持续优化公平公正制度供给方面,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安全发展等方面,推进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加强动态清理,及时清理与上位法不符、与现行政策不符的制度壁垒,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加大对涉企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审查等领域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好法律关口。

在聚焦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对监狱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监狱工作的持续稳定;依法做好对涉黑涉恶罪犯的收押改造工作,为办案机关打击犯罪提供有力协助;严格社区矫正执行,依法加强对暴力犯罪类型的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严格落实外出审批、走访核查等监管规定;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进一步加大“减证便民”力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聚焦深入开展惠企法律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持续组织惠企法律服务团队、职能部门进行政策宣讲,提升惠企政策知晓度;加大对“法惠企航”服务品牌的宣传力度,深入产业园区、商协会、企业等开展律师“坐诊”等多元化惠企服务活动;加强企业合规工作指导,强化与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同,统筹合规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高等院校等资源,指导企业搭建合规管理体系,增强企业合规管理和风险应对能力。

在聚焦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持续加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深化“1+1+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与信访、法院、公安、行业部门等联动,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助推“一站式”调解中心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综治中心、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信访调解中心一体运行,推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的职能,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在聚焦扎实做好涉企行政复议应诉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实行涉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快速受理、办理,对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涉企案件,细化办案流程,推动办案提速;深入落实涉企复议案件审理办法,依法高质效审理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伤认定、社保追缴等复议案件;探索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引入企业合规概念,与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监督合作机制。

在聚焦有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推动青岛涉外法务中心建设,加大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招引力度;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公证“零跑腿”暨“一网通办”试点工作,将试点单位扩大至全市所有公证机构,实现试点单位全覆盖;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业团队,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作用,回应企业诉求,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国家战略和全市重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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