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部署启动“深化司法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31日讯 今天,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深化司法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对2022年青岛中院 “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情况全面总结,对2023年开展“深化司法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青岛中院深入开展“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锚定三个阶段、八项行动,高起点谋划推动,党员干部的作风能力实现了新提升,全院干警的作风能力上了一个新台阶。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要把开展“深化司法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努力为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贡献司法动能。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扎实开展好“深化司法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标对表找差距、聚焦聚力抓落实,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落实落细。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把法治精神和法治价值体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保障。要准确把握专项行动要求,围绕优化“六个环境”开展“六大专项行动”主线开展各项工作,与法治营商环境领域“司法护航”“质效提升”“惠企暖企”“提标进位”四项重点工程有机结合。要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青岛中院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健全“顶格推进”工作机制,对重大法治营商环境事项实行“顶格倾听、顶格谋划、顶格部署、顶格协调”,使每一项工作措施、每一起案件成为提升法治营商环境水平的具体实践。要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宣传,让全社会了解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的好事例好做法,认真讲好“法院故事”,展示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司法作风能力的坚定决心。要强化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旗帜鲜明地表彰奖励;对开展专项行动敷衍应付、走形变样,以及法治营商环境问题频发、整改提升不力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青岛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副处级以上干警参加会议。(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戴谦 通讯员 时满鑫)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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