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一句“口头语”,换来他十三年有期徒刑……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11日讯 “您说什么?薛某他死了!?”仇某某顿时抱头痛哭,嘴里不断重复着“我没想打死他的,我没想打死他的……”。这是莱西检察院检察官日前审查逮捕阶段提审仇某某、告诉他薛某抢救无效已死亡时发生的一幕。

仇某某和薛某本是同事关系,因为酒后一句“X你妈”的口头语,双方便吵骂扭打在一起,致薛某受重伤入院治疗,终因伤势过重......

脏话“口头语”,真的不能带

仇某某心情平复后,向承办检察官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2年10月12日晚上10时许,我和同事孙某在家里喝完酒后,又来到一家馄饨店,恰巧同事薛某也在,我们三人就围在一起吃饭。因为我说话会带一些骂人的口头语“X你妈”。而薛某非常反感口头语带“X你妈”,因为薛某的母亲生了大病,他就更不高兴了。我俩吵骂起来,并互相用手朝对方的胸前推搡了几下,孙某见状把我俩拉开了,然后薛某就走了。约10分钟,薛某二次又回来了,手里拿了一个啤酒瓶子,我俩就又对骂起来,薛某拿着酒瓶子打了我一下,我上火了,伸手把薛某手里的啤酒瓶夺下来,朝薛某头顶使劲摔打了一下,薛某额头流血了。我让孙某将薛某送到了医院后,薛某就一直在医院治疗了。”讯问过程中,仇某某向承办人表示其自愿认罪认罚。

提起公诉后,仇某某获刑十三年

经过法医鉴定,被害人薛某符合钝性暴力直接作用于头部(左颞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仇某某拿着酒瓶子对薛某头部的摔打,直接导致了薛某的死亡结果。检察机关在依法批捕仇某某后,莱西市公安局于2023年1月4日将本案移送莱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于2023年1月29日以被告人仇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提出有期徒刑十三年量刑建议。莱西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6日依法判处,采纳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仇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案子结了,检察温情仍在

承办检察官在讯问过程中,注意到仇某某说的细节:薛某的母亲生病了。考虑到薛某母亲失子之痛,便给薛某母亲马某打电话,马某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崩溃大哭,断断续续地说了家庭情况:“我儿子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我唯一的孩子,我今年确诊了宫颈癌,家里的重担全都压在他的身上,才36岁啊,现在他死了,我和他爸可怎么办啊,我马上要做手术了,到处在借钱。”承办检察官安抚后,立马与第五检察部联系,将本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第五检察部决定尽快帮助马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传递了检察机关对困难妇女的关怀。同时,承办检察官及时与莱西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帮助马某申请法律援助,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刘绍静 肖述春)

责任编辑:刘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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