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密切衔接!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新闻发布会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5日讯 青岛市检察院、青岛市生态环境局6月5日 “世界环境日”之际,联合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介绍双方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工作情况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落实情况。

青岛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文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和执法监督处处长朱晓晨出席新闻发布会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青岛市检察院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王海声主持会议。

发布会上,李文庆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相关典型案例。2020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坚守“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力打造“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努力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公益保护新格局。三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71件,10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朱晓晨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情况及检察机关支持磋商典型案例。近年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秉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积极探索、扎实推进,从体制机制和案例实践着手,规范生态环境损害线索筛查、鉴定评估、生态修复等重点环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新进展。2018年底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57起,案值约10亿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局全省前列。

全市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本身就是经济”理念,进一步强化沟通、深化协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努力形成环境污染发案减少、生态修复效果良好、社会治理卓有成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为美丽青岛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上还发布了检察机关支持政府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典型案例———

案例一  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胶州市人民政府诉褚某财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20年5月30日,胶州市双积公路东营小桥发生一起大货车追尾交通事故,造成油罐车约12吨原油泄漏,泄漏原油经路面流淌至东营小桥下自然沟渠,造成严重污染。事故发生当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启动《胶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事故现场清理修复处置工作。经鉴定本案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油罐车原油泄漏事故造成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2900120元、鉴定费115000元。胶州市政府与赔偿义务人褚谋等经磋商未对生态损害赔偿达成一致,遂决定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并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胶州市检察院在收到支持起诉申请后依法进行了调查,查明:肇事货车登记所有人系青岛某运输公司,实际车主系褚某财,挂靠在青岛某运输公司进行运营,投保了交强险、综合商业保险、物流安全责任险等,遂建议胶州市政府提出诉讼请求为:赔偿义务人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和挂靠公司共同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及鉴定费用共计3015120元。

2022年5月,胶州市政府向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胶州市检察院支持起诉。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于2022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胶州市政府全部诉讼请求。褚某财等被告提出上诉,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23年4月作出判决亦支持了胶州市政府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是全省首例以赔偿义务人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的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胶州市检察院依法协助调取了涉案事故车辆的交强险、综合商业险及物流安全责任险等保险合同,确定了保险期间及赔偿范围。在针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解读发生争议时,查阅相关案例及法律法规,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对生态环境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建议。同时在一审、二审多次庭审中均派员出庭参加诉讼,法院最终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全部诉讼请求,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案例二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支持平度市人民政府诉王某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18年春夏期间,王某、李某、曹某共同经营建材厂,三人与雇佣的工人张某将在加工钾钠长石过程中产生的盐酸污水通过暗管排放到城市雨水管道内,盐酸污水最终流入李园街道曲家庄村北侧308国道北侧的水沟内,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经鉴定,排放的盐酸污水PH<2,属于危险废物。平度市政府李园街道办事处为防止污染扩散,及时消除污染,代为支出各项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328200元。2020年9月28日,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作出专家意见,结论为:平度市政府李园街道办事处其污染治理的合同和发生的相关费用真实、有效、可信,达到了预期的治理效果。

2020年11月,平度市政府与赔偿义务人王某某等进行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未达成一致。2021年7月,平度市政府向青岛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某等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28200元并承担专家咨询评估费、律师费,青岛市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诉讼过程中,曹某死亡,青岛市检察院与平度市政府联合对起继承人情况进行了调查,重新确定被告,追加其妻子为被告,要求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2021年11月,青岛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平度市政府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支持起诉职能,积极支持赔偿权利人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在平度市政府提起诉讼前即介入该案,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庭审应对等方面对赔偿权利人予以支持。为保证平度市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履行处置责任产生的处置费用的客观合理,检察机关委托有资质的权威专家对处置费用及修复效果等进行评估;对雇员明知排放废水会导致环境污染仍听从指派实施污染行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以及诉讼中被告死亡后的赔偿义务人该如何确定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判并提供明确意见,确保了诉讼的顺利进行,有力实现了公共利益的协同保护。(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恬)

责任编辑: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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