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对困难当事人“救济解困”!李沧检察院实行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双向衔接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4日讯 “喜基金与李沧区检察院已共同救助了未成年人马某某、刘某某,让这些因案致贫的孩子有学上、有房住,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避免误入歧途,是我们基金建立的初衷也将是一直坚持的事情。”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会签仪式上,青岛喜基金理事长吕思喜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为遭受侵害的困难当事人提供综合救助,李沧区检察院积极推进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先后与李沧区工商联、青岛喜基金等单位会签文件,更好传递检察温暖、企业情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推进建立的衔接机制明确了救助工作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机制保障等内容。救助协作机制主要针对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当事人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导致其本人或家庭面临急迫困难的情况。机制推进过程中,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协作开展协同救助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进救助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对于确定协作开展救助的案件定期回访,通过走访持续关注救助方案履行情况及被救助对象困难解决情况,及时共同研究、解决救助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我们与工商联、喜基金等单位签订协议,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一方面是联合行政机关、企业共同对因案致贫当事人实施救助,改变以往司法救助检察机关“独角戏”局面,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拓展救助方式,变输血为造血,高质效办理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另一方面,也将探索双向合作,针对企业提出的需求,定向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典型性、代表性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提出合理化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双赢共赢。”李沧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安妮表示。

据悉,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签订以来,李沧区检察院已与喜基金等机构通过资金救助,就业支持、心理疏导等方式救助困难当事人十余名,凝聚“救济解困”合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唐赛)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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