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5日讯 今天是首个"全国生态日"。青岛市各基层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崂山法院与青岛中院环资庭赴崂山太清景区,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法院干警们在景区门口游客休息区一侧竖起主题标语、搭建展台;设立法律咨询台,结合青岛环资经典案例讲述破坏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发放宣传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倡导大家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环保理念。

胶州法院联合共青团胶州市委、胶州市司法局、胶州市洋河镇政府在洋河镇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活动邀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王靖华一行现场指导普法宣讲工作,"蓝马甲"普法讲师、"蓝马甲"志愿者代表、"艾心益族"志愿者代表、洋河镇网格员、公益岗人员、群众代表及洋河小学学生代表参加活动。本次活动分为"签字打卡""室内宣讲""实地体验"三个环节。"签字打卡"环节设置"艾上田园 法护青绿"承诺打卡板,借助签字打卡的仪式感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室内宣讲"中,洋河法庭刘鑫、梁岩两位法官向大家展示了近年来胶州法院环资"三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及环资巡回审判的工作成果,并结合环资案件的审理实践以案释法,集中展示了非法采矿、滥砍滥伐、违法排放等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后果,为大家送上了一堂发人深省的法治环保讲堂。讲堂后,活动结合"学习强国"中的答题模式,为现场送上一场问答式普法,别出心裁的现场问答互动,营造出"人人思考人人参与"的热烈气氛,引导现场观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在"实地体验"环节,与会人员前往洋河镇流星博物馆、生物多样性博物馆进行参观,现场体验洋河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莱西法院围绕"全国生态日"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莱西法院日庄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在日庄镇巡回审判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并当庭调解成功。庭审中,原告主张被告欠付11年的土地承包费1万元,被告则主张土地中有一块界限不明,其多次向村委会主张要求明确,但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故拒绝缴纳土地承包费。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现场勘验后,针对双方的焦点问题进行分析,并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反复沟通,原告同意协调"四至"邻居,明确承包土地的范围,被告则一次性支付了土地承包费。一场时隔十余年的矛盾得以化解,调解过程也为在场的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8月15日,莱西法院日庄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干警到月湖广场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讲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普及了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释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环保理念,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青岛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提出的更丰富内涵、更高水平的环境司法需求,同时积极拓展环保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用司法手段守护绿水青山,用法治力量共建美丽家园。(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李祥 朱海龙 谭美娜)

责任编辑:孙源熙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