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通告,涉及3个批次食品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9日讯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在2022年和2023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青岛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平度市李晓岩鸡产品店销售的乌鸡

(一)基本信息

平度市李晓岩鸡产品店经营的乌鸡,经检验,氟苯尼考、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8月30日,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平度市李晓岩鸡产品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不合格乌鸡7.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度市李晓岩鸡产品店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罚没合计5240元。

二、崂山区真诚优选超市经营的韭菜

(一)基本信息

崂山区真诚优选超市经营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1月9日,执法人员向崂山区真诚优选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超市共购进15公斤韭菜,抽检用去3.58公斤,其他已全部销售完毕,且售出时间已久,无法召回。崂山区真诚优选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崂山区真诚优选超市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其供货商相关线索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崂山区和利发蔬菜店经营的豇豆

(一)基本信息

崂山区和利发蔬菜店经营的豇豆 (生产日期/批号为2023年2月16日),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抽查中不合格。豇豆不合格项为倍硫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3月6日,执法人员向崂山区和利发蔬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于2023年2月16日共购进豇豆6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因已零售或处理,未能召回产品。崂山区和利发蔬菜店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崂山区和利发蔬菜店免予处罚。其供货商相关线索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

责任编辑: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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