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分钟拿到事故认定书!10月1日起,青岛实行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1日讯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如果不及时处置,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影响道路通行。自今年10月1日起,青岛交警将正式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模式,通过视频方式快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使双方当事人能够更加便捷地解决纠纷,不再需要等待交警到场处理。整个处理过程,最快5分钟完成信息采集,8分钟拿到事故认定书,实现定损、理赔一键流转衔接,全方位服务。

“视频快处”又称为“视频事故快处”,是“交管12123”事故处理业务单元中的新增模块,同时也接入到“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中。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视频报警”,与交警进行视频“线上见面”,配合现场取证;后台坐席警员实时指导固定证据、采集信息,系统自动核验人、车、保险信息,民警核对交通事故事实后,完成责任认定,当事人会收到短信并推送电子责任认定书。“远程视频快处”可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全流程,实现快处快撤,这解决了轻微事故处理“流程多、手续繁、时间长”等问题,实现了事故处理“掌上”办结、事故纠纷“指尖”化解。

“目前,‘视频快处’模式,已经开始在全国36个城市试点。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10月1日起,青岛将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区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并逐步在全市其他区市推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副处长王东介绍,需要注意的是,“视频快处”模式在每天7时-19时使用,其余时间段仍使用原处理方式。

青岛交警提醒,使用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视频快处”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3车以下的“人无伤、车能动”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存在无证、酒驾、逃逸等违法行为,车辆有交强险且状态正常;当事人手机开启“交管12123”App使用摄像头及麦克风的权限,支持视频对话。“当事人在使用‘视频快处’前,要先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在事故车后50米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做好现场安全警示,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完成视频快处后,立刻撤离现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交警支队市南大队秘书科副科长王健介绍。

“视频事故快处”优点:

一、使用操作方便快捷,流程简单。使用“视频快处”只需点击相关功能模块,进行视频报警,无需提交上传证明材料,最快5分钟完成信息采集,8分钟拿到事故认定书,实现定损、理赔一键流转衔接,全方位服务。

二、快速恢复现场秩序,安全畅通。完成信息采集后,当事人可立即撤离,快速恢复事故现场秩序,有效避免因撤除不及时导致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

三、透明开放全链监管,公开公正。通过视频与后台警员“面对面”处置取证,实时信息采集,全过程可回溯式监管,有效规范初始执法,更利于事故当事人打消顾虑、快速撤出现场。

四、节约优化警力资源,快速高效。事故视频快处操作便捷、出警处警迅速,大大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置效率,有效减少了重复警情,同时拓展了群众事故处理渠道,进一步节约优化警力资源。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文/图)

责任编辑:陈海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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