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实施方案,对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提出具体措施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28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自12月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对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明确了方向路径,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实施方案》全文共五章,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夯实财会监督基础支撑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概括起来,就是要建立“一个体系”、完善“五个机制”、开展“三项行动”、夯实“三个支撑”,搭建起我市财会监督工作的“四梁八柱”。

建立“一个体系”,是指到2025年,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建立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相结合的财会监督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

完善“五个机制”包括,建立横向协同机制,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管、金融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要建立信息交流、线索移送等协同机制;建立纵向联动机制,对重大监督事项,市有关部门统一分配检查任务、调配检查人员,各区市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建立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增强监督合力;建立融合共促机制,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融合、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融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融合,实现财会监督全链条贯通;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将财会监督结果作为预算管理、政策调整、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开展“三项行动”包括,开展重大战略落实监督行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推动相关财税工作措施加快实施,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开展惠企利民政策实施监督行动,围绕减税降费、扩大内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就业、教育、养老、医疗、住房等领域相关惠企利民政策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严肃查处影响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开展财经纪律执行监督行动,着力推动财经领域公权力规范运行。

夯实“三个支撑”包括,加强财会监督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财会监督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数字监督”建设,提升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财会监督提供坚实人才保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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