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爱无碍,法治助力!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无障碍便民诉讼服务体验活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18日讯 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市无障碍诉讼环境建设和服务保障,18日下午,包括市残联工作人员、残疾人及市民代表的体验团来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地体验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服务保障情况。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体验团实地察看并体验了无障碍车位、无障碍通道、轮椅、助听器、助视器、盲文法律服务册等方便残疾人诉讼的服务设施配备,并详细了解了市中院线上诉讼、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使用情况。活动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的手语翻译还为前来体验的听障人士提供了翻译服务。

"我留意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设置在距离诉讼服务中心入口最近的地方,这些小细节里体现了对残疾人群体的关爱。"前来体验的市残联权益保障和教育就业部三级主任科员施少辉表示。

体验团代表、市盲人协会副秘书长高维康也表示,"这里的盲道‘脚感’很好,而且还配备了盲文版法律服务手册、语音版立案指引,对于我们这些视障人士来说,非常友好。"

"为了让当事人不光体会到冷冰冰的法条,也能体会到温暖的诉讼服务,我们在原有的设施基础上,对诉讼服务中心的无障碍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包括无障碍车位设置、坡道优化,更适合轮椅用户的低位洗手盆,带有盲文标识、可语音控制的电梯等等。同时,进一步优化线上诉讼平台和诉讼服务热线,确保有特殊需要的当事人,都能无障碍接受诉讼服务。"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李军玲表示。

据悉,2023年9月1日,我国首部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门立法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无障碍诉讼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在此次正式推出实施的《无障环境建设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残疾人、老年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和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无障碍服务。国家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提供无障碍服务。(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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