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中小学校校长配餐管理措施:膳食委员会中家长占比大于学校人员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日讯  伴随青岛市中小学校食堂的高覆盖率,学校用餐人数日渐增多,供餐形式更加多元。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主体责任,强化校长职责,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校长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力,保障师生在校安全健康就餐,市教育局于近期出台《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配餐(食堂)管理十条措施》,作为校长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青岛市食堂管理工作全国领先,我市从2014年起连续6年将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建设纳入市办实事。十年里,两级财政投入18.3亿元,为1146所学校配备食堂,食堂覆盖率达到95.8%,95万名学生在校就餐。此次出台的措施将推动食堂管理提质增效。措施从责任落实、体系建设、队伍建设、流程控制、突破创新等方面,阐明校长在配餐(食堂)日常管理工作中需要达到的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和工作路径,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措施有三项创新内容。一是首次提出学校膳食委员会中,家长占比应大于学校人员占比,让家长更多地参与到学校的监督管理中;二是提出全员参与监督模式,即校长要牵头打造一支以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专(兼)职营养师为骨干力量,中层干部、班主任、校医、教职工、家长代表、配餐(食堂)从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的校内监督队伍,营造校内监督良好氛围;三是提出食育文化特色发展,即赋予食堂育人功能,积极探索食育文化特色发展,立足学校教育文脉和资源优势创立食育文化品牌、拓展课程资源。(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赵黎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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