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侥幸!春节期间,青岛严查这件事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3日讯 为全力做好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月10日,青岛交警市北大队在辖区内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严查严管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月10日22时23分许,刘某某驾驶白色小型客车行驶至杭州路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交警市北大队杭州路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刘某某予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2月10日22时30分许,汪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山东路海伦路路口附近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交警市北大队巡逻二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汪某予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2月10日23时许,市北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在市北区新岭花园三期停车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市北大队辽宁路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闻到车主周某身上有股酒味。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5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带其至阜外医院抽取血样。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2月10日23时30分许,付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宁夏路32号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交警市北大队辽源路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付某某予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青岛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别让“酒驾”误团圆。(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责任编辑:陈海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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