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始申报,拟对两类项目给予重点关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6日讯 近日,青岛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已列入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符合相应标准可参与申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文旅发〔2022〕9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青岛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

已列入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至今活态存在,传承历史悠久,传承谱系清晰;体现青岛本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较高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从2023年12月31日前列入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中遴选推荐。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各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量,已确定推荐名额,各区(市)将照规定的推荐名额申报。

为更好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一”的原则和传承教化作用,拟对以下领域予以重点关注(不占用推荐名额):个别未列入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但确有重大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或传承链条即将断裂,极其濒危的非遗项目,可由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单独提出申请报告,陈述推荐申报的理由,并按规定程序直接推荐申报;充分挖掘革命战争时期所流传的英雄故事,以及为开展部队作战、生产生活等所形成的生产劳作技艺和民风民俗等的红色主题非遗项目。红色主题非遗项目经区、市宣传、党史部门认定后,并按规定程序直接推荐申报。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6项、省级74项、市级207项。(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马晓婷)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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