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胡啥东?上市公司致歉

胡晗东?胡哈东?胡啥东?还是胡眕东?

近日,上市公司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藏珠峰”)的一则公告中,西藏珠峰董事会秘书胡晗东的名字出现多处错误,引发外界关注。

公告(部分)截图

上述名为“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发布于4月19日,公告文件显示,胡晗东的名字多处被错误表述为“胡哈东”“胡啥东”“胡眕东”。不仅如此,文件中的“职责”、“责任”,还被错写为“职贵”、“贵任”。

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错字连篇,立刻引来投资者及网友关注。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告开头部分还赫然注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公告中“王喜兵、胡晗东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原因,正是履行信息披露相关问题。

公告显示,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原持有的西藏珠峰约3.5亿股份(占西藏珠峰总股本的38.25%),于2021年7月13日被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稽查局轮候冻结,且西藏珠峰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4年1月13日才对塔城国际上述股份轮候冻结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王喜兵作为西藏珠峰时任总裁、胡晗东作为西藏珠峰董事会秘书,虽履行了一定的职责,但未能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相关规定,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西藏珠峰是一家以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冶生产为主业的公司,于2000年12月27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4月25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指出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反映出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存在缺陷,公司多份公告中出现低级文字错误,造成较大影响。

决定称,西藏珠峰董事会秘书胡晗东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西藏珠峰及董事会秘书胡晗东予以监管警示。

西藏珠峰在26日发布的致歉公告中称,由于该公司工作疏忽,导致公告中存在部分错误。主要原因系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拷贝了PDF文件的文字而未进行仔细检查复核,导致了文中出现多处错别字,与证监局发出的监管文书不符。

公告称,公司就上述公告中出现大量的错别字情况向投资者致以真挚的歉意。公司将即刻更正上述公告,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编制及复核校对工作,确保不再发生同类低级错误。

责任编辑:王亚楠 黄旭升(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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