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创!山东生态环境领域首例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在青岛落地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7日讯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效破解送达难、送达慢、送达不规范等送达难题,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破题攻坚,通过电子短信的方式向一起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案的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在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创造性地开展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绩效,取得良好效果。

法治赋能,夯实电子送达法治基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生态环境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工作均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电子送达作为新型送达方式,一经发送成功,执法文书即视为送达,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法律规定的传统送达方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极大缩短送达周期、有效减省送达成本、明显提升送达效率,因送达问题引发的行政争议发生概率也将大幅下降。

上下联动,种好电子送达“试验田”。为切实种好执法文书电子送达的“试验田”,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主动请缨,承担起电子送达的试验任务,与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上下联动,在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系统平台上,增加了文书电子送达模块,会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多次开展执法文书电子送达模拟送达工作,保证试验工作的顺利进展。

“互联网+”,打造电子送达升级版。依托一体化执法系统平台,整个电子送达过程实现实时动态反馈和留痕,履职信息均“有据可查”,真正为当事人提供“零接触”“全天候”“快车道”的法律文书送达服务。同时不断丰富电子送达应用场景,可逐步扩展到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各个领域,实现文书送达云端可见、触手可及,并进一步拓展应用范围,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公正以及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规范、文明的执法监督活动,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生态环境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工作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不跑腿”。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将立足实际,着眼群众需要,继续坚持改革为先、守正创新,用“送上门”的贴心服务、“零距离”的沟通方式、“接地气”的工作模式,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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