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让社区慈善基金更规范更透明更可持续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30日讯 为激活社区公益活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近日,青岛出台《青岛市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和监管机制,为基层社会创新提供可持续动力。

《指引》明确了社区慈善基金的四大核心内容。在性质与发起上,明确社区慈善基金由镇(街道)或村(社区)发起,依托本地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镇(街道)或村(社区)与慈善组织通过签订双方协议,约定基金设立的目的、使用方式、各方权利责任、终止条件和剩余财产处理等事项。在管理架构上,设立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成员一般由社区(村)“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捐赠方、居民代表、驻社区企业等特定人员组成,负责资金使用决策;另设监督员独立监督运行。在资金募集与使用上,基金不得独立募捐,需通过慈善组织进行定向或公开募捐,资金用途聚焦困难群体帮扶、社区治理、公益设施建设等领域,管理费用不超过年度总支出的10%。在信息公开上,应坚持及时、充分、真实原则,在相关指定平台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社区居民监督。依法主动向捐赠人反馈公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方便捐赠人和社区(村)居民查阅公开的信息资料,确保透明运行。

为提升基金效能,青岛市创新形成政社联动、项目化运作以及长效运行三大举措。在政社联动上,依托本地慈善总会建立基金,形成“慈善总会统筹+社区自主决策”模式,如西海岸新区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统一管理230支社区慈善基金,实现高效拨款,稳健运行。在项目化运作上,支持社区策划“微项目”,如市南区湛山街道湛山社区将基金用于慈善扶持、公共设施维修等民生服务,精准回应居民需求。在长效运行上,通过机制构建,常态化运行,持续解决社区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如西海岸新区前湾社区慈善基金通过设立奖励扶助机制,已连续多年为困难家庭学生发放助学金,助力孩子求学圆梦。

据青岛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将深化基层慈善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大社区慈善基金覆盖面,并探索跨区域资源联动机制,充分借鉴国内城市先进经验,确保资金长效利用。通过政策引导与、公众参与双轮驱动,社区慈善基金有望成为实现“第三次分配”和基层共治共享的重要载体。(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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