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1日讯 近日,青岛市22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青岛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聚焦流动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教育难、就医难、融入难”等痛点问题,推出22项具体服务清单,助力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平等融入城市。
为精准摸排流动儿童信息,方案明确,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依托“儿童关爱一件事”平台,整合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数据,建立流动儿童信息库,实现跨域联动、动态更新,实现动态摸排全覆盖。对存在生活困难、心理问题等特殊需求的儿童,建立“一生一策”关爱台账,提供教育资助、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针对性服务。
教育医疗以及住房是流动儿童成长中的共同难题。方案着眼教育均等化,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流动儿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在青参加中高考,并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杂费减免等政策。着眼医疗普惠化,促进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提供疫苗接种、健康管理等服务;畅通流动儿童医保参保渠道,持居住证即可参保并异地就医结算,残疾儿童可申请康复救助。在住房保障兜底方面,青岛探索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租房、租赁补贴等保障,减轻流动儿童家庭经济负担。
流动儿童要健康成长,就要实现心理健康以及真正融入城市。方案明确落实每学期开展1次面向四年级及以上学生的心理筛查要求,建立动态跟踪机制,预防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同时,组织开展“筑梦”系列儿童关爱保护系列活动,为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物质帮助、精神关怀和成长支持,丰富流动儿童精神生活,促进融入城市。
为形成关爱合力,方案提出通过跨域协同和社会参与的方式,形成关爱合力。通过户籍地与常住地联动,协助流动儿童家庭跨区域申领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实现服务“无边界”,并鼓励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参与帮扶,打造“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服务网络。
方案还同步发布《青岛市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涵盖教育、医疗、住房、心理健康等7大领域22项服务,明确责任部门和服务内容,确保流动儿童家庭“看得懂、用得上”。如在教育保障上,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享有与户籍儿童同等“两免一补”政策;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就近入学。在医疗保障上,0-6岁流动儿童纳入健康管理,协助办理“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项目服务。在生活保障上,孤儿、困境儿童可跨省申领基本生活费,住房困难家庭可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发放租赁补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 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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