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1日讯 5月1日12时起,青岛市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在4个月的休渔期内,青岛将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确保全市3483艘应休渔船停港休渔,全力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当天,青岛市海洋发展局会同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第一支队、青岛市公安局、青岛海事局、青岛海警局以及辖区渔业主管部门组成的省、市、区三级联合执法力量,共派出执法船艇16艘,执法人员50余人次,同步开展海洋伏季休渔联动执法巡航行动,加强休渔渔船集中返港期的安全监管,确保“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港规范”。
海洋伏季休渔期间,青岛辖区各级渔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海警等部门将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协同联动、突破难点堵点,大力开展伏休专项执法行动,切实提升海洋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港上方面,对所有停港渔船、所有渔港明确包保责任人,做到定港、定船、定人。落实好渔船进出港登记、报告和固定港停靠等制度,确保应休渔船在港休渔。
海上方面,紧盯外省籍渔船、转港坞修渔船等动态目标,发现涉渔违规捕捞的,依法严厉打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或海警部门处理。
市场方面,加大渔获物交易、流通、仓储和加工等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运输、收购非法渔获物等行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勋祥/文 韩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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