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6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青岛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9年创办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百十余年来,学校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从这里走出了近50万优秀校友,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入围软科(ARWU)、U.S.News、泰晤士高等教育(THE)和QS亚洲大学世界四大主流排行榜,连续六年位列软科世界大学排行榜500强。

学校现有浮山校区、金家岭校区、松山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496亩,建筑面积111.9万平方米。学校风景秀丽、环境宜人,教学科研资源丰富,条件设施完备,并设有12所附属医院和5所教学医院。

设有28个学院及青岛医学院,现有本科备案专业89个,2024年招生专业7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专业学位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2个学科门类。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青岛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9人,其中硕士辅导员26人、硕士心理辅导员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招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lzy.q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5月22日12:00

2.查询时间:2025年5月16日11:00—5月24日18:00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公开招聘系统https://rczp.qd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按照系统填报次序和格式要求将报名材料上传到招聘系统中。

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2)。

(3)已取得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尚未取得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目前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

此外,尚未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原件;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毕业生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5),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扫描件;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扫描件,和《国(境)外毕业生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5)。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无需提供。

(6)获得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干部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含校学工部、研工部或校团委公章)。

(7)《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6)。学院、班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学工部、研工部)出具证明(须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核

线上审核时间:2025年5月16日11:00—5月24日18:00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审核,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资格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通过招聘系统查看报名情况和审核状态,报名材料审核不通过将不能继续报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网上缴费

报名缴费采用微信收费,请考生扫描二维码缴费,或关注“青岛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指南”,进入“招聘专职辅导员考试报名”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

1.笔试考务费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5月16日11:00—5月25日24:00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笔试收取每人50元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缴费。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不再退费。

2.面试考务费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面试收取每人70元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时完成缴费的人员,即面试报名成功,不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笔试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应及时通过招聘系统(http://rczp.qdu.edu.cn)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笔试考场。

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招聘系统另行通知,学校笔试或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招聘单位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以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1.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硕士辅导员笔试内容包括党的创新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硕士心理辅导员笔试围绕与心理辅导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等内容。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七)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通过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成绩排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312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2024年博士学位授予加强建设单位,拥有艺术学门类下全部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学、音乐、美术与书法三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平米;馆藏图书98万余册。学校现有38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有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有1个国家级研究机构;11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泰山学者3人、齐鲁文化名家1人、齐鲁文化英才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

建校60余年来,山东艺术学院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6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教授,以及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郭婷婷、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有的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学风严谨,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

6.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四级听力残疾,2025年5月20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八级听力残疾,2025年5月20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5年7月31日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c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艺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ttps://hr.sdca.edu.cn/zp.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个人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5月27日16:00

2.查询时间:2025年5月20日11:00-5月28日16:00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左侧“公开招聘-招聘系统”进入报名平台(https://hr.sdca.edu.cn/zp.html),仔细阅读《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流程》,完成信息注册,按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2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报名信息材料不完整、不及时导致未通过审核的,或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报名平台公布。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对应类目中,原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且与后续资格审核所提供照片同一底版;

(2)《山东艺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其中承诺签字须手写(附件2);

(3)岗位要求的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应聘,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包括经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3),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附件4),或成绩单明确写明研究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上述材料翻译件;

(5)填写网上报名信息须注明持有的残疾人证编号、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并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扫描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5),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网上报名平台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1.网上报名平台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20日11:00-5月28日16:00

学校依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进入复审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由本人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上述情况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系统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综合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职业素养与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考察范围在招聘系统查询。

(六)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须按规定参加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聘用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核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

按国家、省、学校有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刘老师,0531-86522229

监督电话:0531-86522332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烟台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烟台大学建校于1984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创建并持续支援建设。1985年正式招生,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资格,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入选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行列。法学、药学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行列。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设有23个学院,66个研究院所,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管、教、艺10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共3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4万人,生源跨我国内地30个省(市、区)和港澳台地区。

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烟台市是中国首批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国际著名海滨城市,中国二线城市,国际葡萄酒城,联合国人居奖获奖城市,中国投资环境“金牌城市”,山东新旧动能转换三大核心城市之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核心城市。2024年,烟台市地区生产总值达万亿元。

烟台大学有主校区、南校区、八角湾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3000亩,校园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拥有承先馆、逸夫馆、八角湾图书馆等3座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环境优雅的现代化图书馆,总面积6.4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62.5万册,引进中外文电子期刊2万余种,上线各类电子数据库百余个。建有5000平方米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和千米文化艺术长廊,孺子牛、八景园、三元湖、烟雨亭、钟楼、“升腾”雕塑等标志性文化景点遍布校园。是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山东省企校共建先进单位、山东省平安校园标杆学校、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

现有院士2人,国家级人才1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泰山学者29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教学名师8人,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省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9人,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获得者1人,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获得者1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其他省部级以上人才18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4人。

现有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获批山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拥有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培育基地1个,省技术创新中心1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数字经济创新平台2个,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1个,其他高层次自然科学类科技创新平台25个。拥有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个,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1个,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文科实验室2个,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2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烟台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2025年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其它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烟台大学网站(http://www.ytu.edu.cn)、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ytu.edu.cn/)和烟台大学招聘网站(http://rszp.y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0日9:00—5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20日11:00—5月27日16:00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进入烟台大学招聘网站(http://rszp.ytu.edu.cn),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单位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

(2)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7)岗位必须的“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对本科阶段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8)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附件3);所在党组织开具任职时间连续1年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证明(附件4)。

(9)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烟台大学招聘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报名确认

初审通过并确定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考场。

报名确认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及《烟台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考生应聘信息表》(以下简称“应聘信息表”),准考证上除打印内容外不准有其它字迹。

考试确认具体时间、准考证和应聘信息表打印具体时间安排将在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烟台大学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烟台大学招聘网站。

1.教师岗位1、2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和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和专家现场提问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专业技能等。专家现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在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烟台大学招聘网站公布。

2.教师岗位3-4、辅导员岗位1-2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辅导员岗位1-2为1:5;教师岗位3-4为1:3)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岗位3-4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各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专家现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辅导员岗位1-2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1-2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在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烟台大学招聘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烟台大学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烟台大学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1:40,14:00-17:40)

辅导员岗位咨询电话:解老师 0535-6901857

其他岗位咨询电话:孙老师 0535-690243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刘老师 15771779820

监督电话:0535-6902433

山东交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2020年,学校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泉城济南,在济南、威海两地办学,设立济南长清校区、无影山校区、东校区和威海校区4个校区。现有教职工近190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近60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70余人,研究生导师230余人;现有国家级人才6人,泰山学者等省部级人才35人;拥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4个。

学校设有19个学院(部),以交通类专业为主,涵盖“工、管、理、经、文、艺、法”等7个学科门类。坚持应用型和行业性两大特色,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改革,构建了“公路、水运、航空、轨道”综合交通运输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1门,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近两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

学校拥有全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工信部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等市厅级以上科研平台60个。先后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以后出生);

5.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5年5月19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2025年5月19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海上资历和实船工作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5年5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交通学院网站(http://www.sdj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 人才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rsc.sdjtu.edu.cn)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9日9:00—5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19日11:00—5月27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应证明材料。2025年5月26日16:00报名结束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个人报名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而未通过审核的,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应聘,需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4)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应聘人员,本人出具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教师43、44岗位还需提供:①有效的无限航区一等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②2年及以上相应航区船长、轮机长海上资历证明材料。

(7)教师45岗位还需提供:①有效的无限航区海船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②3年及以上实船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8)教师46岗位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由所在二级学院或研究生院(处)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9)教师47岗位还需提供:①游泳、武术、田径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证书;②由所在二级学院或研究生院(处)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10)辅导员岗位还需提供:①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②由毕业学校或二级学院开具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或担任学校(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易班发展中心、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研究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或担任专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助理、校聘团委副书记,且以上任职满一年或一学年。

(11)教辅2岗位还需提供: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②山东户籍(山东生源)的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19日11:00—5月27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网上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5月19日11:00—5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核定的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初审通过后,及时联系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 人才工作办公室)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 人才工作办公室)官网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系统”内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单独通知。

1.笔试

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知识。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两天内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相关事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

(2)面试

教师43-46岗位的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和答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和教学水平等。

教师47岗位的面试采用运动专项测试、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运动专项测试、试讲、答辩成绩分别占50%、30%、2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运动专项能力、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分为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说课和答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等。

教辅岗位的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 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受聘人员凭此办理入职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3959;

监督电话:0531-80687348;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七、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未尽事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枣庄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历史悠久、文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发达、素有“鲁南明珠”美誉的山东省枣庄市。京沪高铁、京台高速公路等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学校现有市中、薛城两个校区,市中校区占地1027亩,校舍面积39万平方米;薛城校区规划占地1885亩、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4.3亿元,实验教学中心22个,其中,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生物学实验中心、食品与制药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工业化虚拟仿真教学中心是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亿余元。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490万余册。

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96%,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580人,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6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30余人。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3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团队21个、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4个、山东省人才引育团队4个。

学校设有22个教学院(部),拥有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普通本科专业68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光学工程、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荣膺校友会2024中国三星级学科和区域一流学科;建有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5个专业通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3个专业完成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入校考察;获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20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

学校建有国家林业草原石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球世界语信息和文化研究中心、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微纳制造与太赫兹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山东省低维量子传感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石榴精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技术研究中心(危险化学品)、山东省碳资源高效清洁利用工程研究中心、枣庄科学教育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等国家、省市级科研平台110余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0人,以上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心理咨询师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以后出生);

5.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门类、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和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9日9:00-5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19日11:00-5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枣庄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47.95.212.0:8088/#/?code=8bc6fa,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枣庄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审核未能通过,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在同一A4纸)。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2)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非2025届毕业生,又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交人才服务中心档案保管证明,盖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专用章,对出具档案保管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具体要求见附件2)。

(5)对招聘专业有学科门类、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科门类、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科门类、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2025年1月后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本科或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

(8)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招聘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19日11:00-5月29日16:00

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9日11:00-5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5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方针、时政热点等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案,不再退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可进行面试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辅导员岗位在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中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的参考。

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递补、心理测试等工作安排,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教师12、教师13、教师14、教师15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心理咨询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答辩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以上岗位面试均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及考察相关工作安排,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应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相关待遇根据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632-378677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31-81859974

监督电话:0632-3785766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1号枣庄学院人事处

邮编:277000

枣庄学院网址:http://www.uzz.edu.cn

枣庄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rsc.uzz.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潍坊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国际和平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潍坊。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4万余平方米,校园风景秀丽、环境宜人,教学科研资源丰富,条件设施完备。设有26个教学单位,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59个,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10大学科门类,拥有电子信息、机械、农业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教职工2039人,其中专任教师1549人,高级职称人员762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702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87人。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高端智库专家、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46人,有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科研团队26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潍坊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6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6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初级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f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s://zhaopin.wfu.edu.cn/zp.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4日9:00—2025年5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14日11:00—2025年5月21日16:00

登录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2025年5月2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请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和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2025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另外还须提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自律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证明。

(5)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能够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2.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5年5月14日11:00至5月21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4日11:00—5月22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方式在招聘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核定的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缴费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者,请勿缴费。缴费时因输入个人信息有误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于笔试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招聘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关注招聘报名网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25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若有变化,将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笔试主要测试辅导员相关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和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和综合文字写作水平。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招聘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学校在招聘报名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须缴纳面试考务费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

时间:2025年6月7日上午9:00—11:30,若有变化,将通过招聘报名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现场资格确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潍坊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需在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现场资格确认的地点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心理测试

面试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4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通知。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笔试和面试都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涉嫌涂改伪造、弄虚作假、高考移民、违规入党以及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干部情况等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潍坊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5757   8785790

监督电话:0536-8785580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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