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所高校计划在山东招收定向培养军士2138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19日讯 19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做好2025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今年,共有47所高校计划在我省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2138人(含女军士19人)。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工作纳入我省夏季高考实施,执行普通类提前批专科招生录取政策。我省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考生应根据本人成绩及“定向培养军士生”招生分数要求,上网填报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志愿(网址:https://wsbm.sdzk.cn)。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5年在我省参加夏季高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文化课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

有意报考定向培养军士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6月19日至6月30日,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参加政治考核。省招考院在普通类提前批志愿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依据各院校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区分招生院校按照男生1:3、女生1:4的比例提供参加体检考生名单;6月30日,考生可通过省招考院网站查询参加体检名单和体检须知。7月2日至5日,各市征兵办公室组织考生体检,结论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合格包括水面舰艇合格、陆战队员合格和陆勤合格。

7月8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体检、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汇总送达省招考院。省招考院依据名单,根据考生志愿分性别按院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由高校根据考生体检结论和专业对体检标准的要求择优录取。标注水面舰艇人员的专业只录取水面舰艇合格的考生,标注陆战队员的专业只录取陆战队员合格的考生,其他专业录取水面舰艇合格、陆战队员合格或陆勤合格考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培养;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入学1个月内,应当按照义务兵征集有关规定完成身体复查,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会同定向培养高校组织;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违法犯罪,以及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所在定向培养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淘汰后空缺的培养计划,不再组织递补。

定向培养军士完成入伍训练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定向培养高校,由招收部队通报定向培养高校直接为其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未完成入伍训练,或者入伍实习期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经招收部队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注销其入伍手续,定向培养高校负责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复学,符合条件的予以毕业。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3月1日。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含警衔,下同)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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