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鼓励技术经理人牵头开展科技项目,出台《规程》助力关键技术攻关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26日讯 日前,市科技局印发《青岛市科技项目经理人项目试点工作规程 (试行)》(以下简称《规程》),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在关键技术攻关计划中引入科技项目经理人项目试点,在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提供护航,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科技项目经理人是指具有科学家思维、工程师技能及创新资源调配能力的高能级复合型人才,是创新资源整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推动者,能把握产业领域细分赛道发展方向和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可高效匹配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提出系统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链接创新链前后端和产业链上下游,推进科技项目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因此,《规程》提出,用好科技项目经理人,鼓励他们围绕青岛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海洋特色产业等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发挥对技术、人才、资本及产业化等资源整合能力优势,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设计可操作的成果转化路径及实施方案。科技项目经理人可通过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组建项目团队,匹配各方面要素资源,系统开展技术研发、概念验证、中试放大和产品推广等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推动科技项目转化落地;同时,深入研判相关领域科技发展趋势,为青岛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在实施过程中,科技项目经理人可作为负责人牵头开展科技项目,此类项目的组织采用公开遴选和专项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公开遴选方式为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指南或通知,组织各类申报主体自主申报,择优遴选;专项组织是针对政府目标明确、组织程度较高、优势资源集中的项目,强化主动布局,加强联动协同,可采取定向择优、定向委托、局区(市)会商等方式确定。

项目支持方式参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立项程序等有关要求执行,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团队和依托单位开展技术攻关、平台搭建、成果转化等。科技项目经理人应主动协调资源,发挥依托单位主体作用,并引入各类社会资源,多元投入保障项目推进实施。(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耿婷婷)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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