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评论员 王学义
第11批集采工作已于近期启动。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医保局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研究优化了具体的采购规则。在中选规则方面,不再简单地以最低报价作为参考,同时,对于报价最低的中选企业,要公开说明报价的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
药品集采的初衷,是“以量换价”挤压药价水分,而这些“水分”,很大程度上指的是中间流通环节产生的成本。药品集采跳过中间环节,“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确保企业一次中标就可实现在全国大批医院规模化销售。
药品集采的重要前提,是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和有效供给。近年来,在药品集采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一些来自业内人士的声音也引发关注。比如,有的集采药品被指药效不佳。“3分钱一片的阿司匹林能吃吗”一度成为热门话题。再如,个别药品还因中标价格过低,出现了“中标即停产”的现象。今年年初,国家医保局曾专门回应,要听取专家的意见建议,并“欢迎广大医务人员当好药品价格和质量问题的吹哨人”。
发现问题并积极解决问题,让公众对集采政策更有信心。在取低价的同时,也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是集采工作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如今,第11批集采工作已启动,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集采明确提出了“防围标、反内卷”的新原则。新增的“低价声明”制度,要求报价最低的中选企业必须解释报价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有利于终结过度价格战。在价差控制上,医保部门则优化了计算“锚点”,即使个别企业报出超低价,也不会影响其他正常报价企业的中选资格。
一系列规则变化的背后是集采制度的不断精细化。药品集采不是单纯控费,而应成为产业发展的调节器。药品有成本,这种成本不仅是工业生产成本,还包括研发成本、质量体系成本和服务体系成本等。特别是药品研发,需要长期、稳定的刚性投入。仅凭单一批次的药品价格,判断其成本覆盖是否合理并不科学。在保障患者权益的基础上,持续优化产业生态,积极鼓励企业创新,促进可持续发展,也是集采改革的重要方向,引导企业从“低价竞争”转向 “质量竞争+成本控制+合理利润”的健康发展模式。
每一项影响深远的政策,都有一个努力纠偏、不断完善的过程。目前,药品集采政策在打击药价虚高与促进药价合理发展之间,已形成了类似“腾笼换鸟”的阶段性成果。今后,随着改革不断推进,也一定能给老百姓提供更多物美价廉的好药,让人们的“药箱子”更放心,让生活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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