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8月10日至8月19日发售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8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自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获悉,2025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8月10日至8月19日发售。届时个人投资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储蓄国债承销行营业网点柜台,通过现金或银行存款转账的方式进行购买。

本次国债最大发行总额240亿元,其中,第五期期限为三年,票面年利率1.63%,最大发行额120亿元;第六期期限为五年,票面年利率1.70%,最大发行额120亿元。

我市共有20家储蓄国债承销行,包括:

01.工商银行 02.农业银行

03.中国银行 04.建设银行

05.交通银行 06.邮储银行

07.招商银行 08.中信银行

09.华夏银行 10.光大银行

11.青岛银行 12.青岛农商行

13.浦发银行 14.兴业银行

15.平安银行 16.民生银行

17.河北银行 18.北京银行

19.浙商银行 20.广发银行

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但2025年8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

两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即: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期限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年利率0.35%计付利息,满1年不满2年的按年利率0.40%计付利息,满2年不满3年的按年利率1.12%计付利息;持有第六期国债满3年不满4年的按年利率1.52%计付利息,满4年不满5年的按年利率1.63%计付利息。

储蓄国债承销银行办理储蓄国债(凭证式)提前兑取,可按提前兑取国债本金数额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

2025年8月10日,我市将有部分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包括2020年8月发行的五年期储蓄国债、2022年8月发行的三年期储蓄国债以及其他已到期未兑付储蓄国债。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兑付时,投资者须持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具体可联系咨询购买银行网点。(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奕宁)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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