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火灾防范,确保消防安全!青岛消防发布国庆、中秋假期消防安全提醒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30日讯  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人员外出旅游和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景区、宾馆、商场、酒店、娱乐等公共场所人员高度聚集,物流运输繁忙,火灾风险和致灾因素增多,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各单位及广大群众,加强火灾防范,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1、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组织开展一次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下班离岗时务必关闭电源和门窗,放假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切实加强防火巡查,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置。

2、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提前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明确并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营业期间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营业结束时,仔细清理余火,关闭电源、气源。

4、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严禁货物混合堆放、超量堆存、违规堆存,坚决杜绝违规住人的现象。建设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火、动焊前,要认真清理作业点及周围的易燃、可燃物,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并明确现场看护人,做到动火不离人。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4、进入电影院、KTV等公共娱乐场所时,要留意观察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及周围环境,做到心中有数。遇到火灾时,保持沉着冷静,按照疏散指示标志迅速有序逃生。

5、外出旅游时,切勿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烟花爆竹、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山区、水域或自然条件较为复杂的区域游玩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规避安全风险,做好自身防护。自驾出游前,检查车辆电路、油路等,确保车载灭火器完好有效。入住宾馆酒店后,熟悉安全出口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在景区内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不乱扔烟头,不在森林草原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

6、前往海边前,要提前通过气象部门官网、景区公告等渠道,查询实时天气、潮汐时间及海浪预警信息,要在景区指定的“安全泳区”内活动,不擅自跨越防护栏、远离未开发的野滩或礁石区,若不慎被海浪卷入,应保持冷静,尽量让身体漂浮在水面,向岸边挥手呼救;发现他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海施救,应立即呼喊救生员或使用岸边救生圈等工具救援,并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求助。

7、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阳台、厨房可燃物以及楼道杂物,做到“三清”。离家或就寝时,关闭火源、电源、气源,即“三关”。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停放或充电。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消防管理,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如遇火情,请立即拨打119报警,清晰准确地讲清起火地点、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等情况,并留下联系方式,到路口指引消防车。大火封门时,可将拖把、毛巾或衣物床单浸湿,堵塞门缝,泼水降温,等待救援。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徐光亮)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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