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位市民通过观海新闻客户端“民生在线·帮办”平台反映,小区楼下开了一家螺蛳粉店,原本清静的居民区被一股“难以忽视”的味道笼罩,居民生活备受影响。
记者调查发现,此类“气味投诉”并不少见,如何解决特色餐饮经营与居民宜居需求的矛盾,成为城市治理新课题。
“网红美食”变“扰民烦恼”
反映问题的市民住在市南区新湛三路,今年5月,她所住的居民楼楼下新开了一家螺蛳粉店,自开业以来,店里浓郁的独特气味便成了周边住户的“噩梦”。
“这个味道有别于油烟味,是一种持续发酵的酸臭味,太上头了。”另一位居民李先生说,“家里有老人孩子,现在都不敢长时间开窗,这个味道闻久了不舒服。我们反映给社区,社区说已经协调了,也联系了城管部门,但问题一直没解决。我们想知道,这家店开在居民楼里合规吗?”
记者了解到,这家螺蛳粉店位于临街居民楼底层,开业时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今年6月又更换了新的净化设备,以减轻食材味道,但仍有居民觉得气味太刺鼻。
这并非个例。源自广西柳州的“网红美食”螺蛳粉,凭借独特的风味风靡全国,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却也在很多城市引发了居民与商家的“气味之争”。
记者查询12345·青诉即办、观海新闻客户端接到的相关诉求,发现市北区和兴路、李沧区京口路等地的螺蛳粉店均被投诉过气味扰民。
“臭味”界定无依据
据了解,螺蛳粉的“臭味”主要来自酸笋这一配料。传统做法中,酸笋需经过长时间发酵,会散发强烈气味。若门店在店内自行腌制或加热炒制,味道便会格外浓烈。记者采访了柳州市螺蛳粉协会,工作人员表示,柳州本地有几千家螺蛳粉门店,大部分门店使用工厂预制酸笋,并安装除味设备,合理设置烟道。而外地部分门店为节约成本,采用手工腌制酸笋,且不安装除味设备,甚至兼营小炒等产生油烟的食品,导致食品味道与油烟叠加污染。
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餐饮油烟排放有国标可依,超标会受到处罚,但螺蛳粉味道属于食品气味,不在“污染物”范畴,也无明确强制性监管依据。此外,餐饮商户若注册时申报的是不产生油烟类经营项目,就不受餐饮禁设区限制。老城区居民楼下的部分餐饮店为历史存量,需逐步规范,无法“一刀切”关停。
“专业除味设备的费用动辄上万元,小微门店负担不起,且目前无强制安装要求,仅油烟类餐饮商户需安装净化器。同时,认定‘异味扰民’需由第三方机构检测证明气体超标,但酸笋味难闻却未必有害,执法存在难度。”一名基层执法人员坦言。
“气味之争”需合力破解
柳州市螺蛳粉协会工作人员建议,各地螺蛳粉门店统一使用工厂预制的成品酸笋,从源头上杜绝门店自行腌制酸笋产生的浓烈异味,同时也能保证酸笋的品质和卫生安全。另外,门店的烟道设计必须符合规范,排放通道应远离居民区,避免气味直接扩散到居民生活空间。
“鼓励商家根据当地居民的接受程度,开发‘减臭版’螺蛳粉产品,在保留螺蛳粉特色风味的同时,降低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工作人员说。
“目前的法律规定中,对食品异味是否属于大气污染气体,缺少具体的认定标准及检测和净化要求,环保执法部门也会因为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很难以行政执法手段向经营者提出硬性要求。”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硕律师认为,若餐饮店异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居民可依据《民法典》中相邻权的规定,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是间接方式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正常生活的基本要求。
“实践中,法律对于‘异味扰民’的认定,通常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情况判断。受困扰的居民除了提起法律诉讼,还可通过主动与店家沟通、寻求社区或物业的帮助、向环保部门投诉等方式来缓解矛盾、解决问题。”许硕表示,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协助居民与店铺经营者协商沟通,通过安装更好的排风设施或调整经营时间等方式,减少对周围居民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