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青岛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4日讯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将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涉密数据和有明确要求不能授权运营的数据除外)纳入授权运营范围,采用整体授权模式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运营期限为5年。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对更好发挥公共数据要素价值、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目标,提出在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益优先、合理收益、安全可控的原则下,统筹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持续推进公共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高效率流通、高水平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

《实施方案》围绕构建授权运营制度机制、提升授权运营数据质量、建设授权运营保障体系作出系统安排,明确市大数据局作为实施机构牵头统筹、管理、协调和监督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同时依托政务数据首席代表和数据专员制度,建立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政务数据首席代表具体负责的授权运营工作责任制,负责本级本部门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汇聚治理、分类分级、质量管理、场景审核和资源登记等工作,加快形成上下一致、左右贯通、协同联动的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加强运营机构准入与退出管理,建立健全授权运营收益分配、考核评估、公开披露、容错等机制,实现公共数据资源价值化全过程管理,支持在制度机制、依规授权、价格形成、收益分配等方面积极探索可行路径,提高供数单位积极性,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整体活力。

围绕提升授权运营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统一管理,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供数单位按照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标准编制形成本单位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并建立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更新维护;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治理,加强公共数据资源收集、存储、加工、传输、使用、销毁等标准化管理,建设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依法合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授权运营、校核、更新、安全管理等工作。

《实施方案》还提出建设授权运营保障体系。一方面,完善授权运营基础设施,深化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规范运营场景建设流程,按照“一场景一方案”原则,规范运营流程,加快运营场景建设。此外,建立完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交易制度和监督机制,推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在数据交易机构进行交易;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责任机制,推进登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蔺君妍)

责任编辑:吕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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