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资金11余亿元,缅北徐老发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青岛市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1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徐发启犯罪集团案。对被告人徐发启(又名徐老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被告人张龙龙判处无期徒刑;对被告人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相应判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制作 姚敏丨责任编辑 法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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