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的若干措施》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的若干措施》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人才强省,现就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制定如下措施。

一、构筑新兴领域人才集聚强磁场

1.大力集聚战略引领型人才。对重点用人单位引进顶尖人才,实行“直通车”快速引进落地机制,支持高校院所优先与企业联合引进。泰山人才工程、省级科技项目优先支持领军人才、青年人才组建团队申报实施。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健全完善国有企业首席科学家制度。深化领军人才“筑峰计划”,对新当选和仍在科研一线的两院院士团队给予稳定项目支持。

2.大力引育新兴未来领域人才。实施新兴领域学科专业超常规建设行动,推进人工智能学院、集成电路学院、量子技术学院布局,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实施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人才专项行动,面向全球靶向引才。在泰山人才工程中通过设立专项、单列申报名额和遴选指标等方式加大对战略新兴领域支持,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加注重新兴未来领域。

3.大力储备“人工智能+”人才。支持高校设置“人工智能+X”微专业群,开设“人工智能+学科专业”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引导高校院所、企业定向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班,建立校企联合培养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开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应用专业。全面推进人工智能通识教育、继续教育。推动重点产业人才转型,设立行业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孵化营。开展高层次数字人才培养行动,实施数字新职业高级研修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4.大力吸引新业态人才。支持将互联网营销、全媒体运营、供应链管理等领域人才纳入分类认定范围,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高校设立直播电商、数字内容创作等专业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MCN)机构引进高端人才提供支持,对直播电商企业、短视频制作团队给予供应链对接服务。支持互联网内容创作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关专业职称评审。

5.大力培育技术经理人。实施技术经理人培养专项计划,支持高校院所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成果转化岗位,组建专职技术经理人团队。鼓励设立“合伙制”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组建技术经理人联盟。健全成果转化人才职称体系。将技术经理人纳入省市重点人才工程支持范围。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加快培养专利产业化人才。

二、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支持体系

6.建立“创业陪跑”机制。实施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依托山东科技大市场等,建立人才项目与金融资本精准对接机制。对博士后、留学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的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启动资助。办好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探索创业失败代偿办法。

7.拓展人才创新创业场景支持。聚焦新兴未来领域,实施技术测试开放场景建设,搭建场景创新服务大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创新技术提供早期应用场景。建设机器人训练场。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完善算力网、语料库、数据集、大模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和科技型企业,通过“算力券”、“语料券”、“模型券”、“创新券”给予支持。

8.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能力为导向,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优化重塑。鼓励有条件的园区规划建设可拎包入驻的“零租”孵化器。支持建设省级引领型孵化器,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按层级给予支持。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归小镇等建设。

9.强化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优化“创业担保贷款+”金融产品,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给予贴息。对社会资本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创业类人才项目、省级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和团队,支持投资主体给予股权投资支持。对于财政资金发起或参与设立的人才创投基金,按照生命周期进行考核评价,支持开展不穿透到单个项目的综合考核评价。制定合理容忍正常投资风险的国资创投尽职合规责任豁免办法。

10.支持高水平大赛获奖项目来鲁落地。对国内优质创业赛事获奖项目2年内在山东落地并正常营业的,直接纳入省科技股权投资推荐项目库。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人才创业服务保障机制,对参赛项目建立跟踪服务机制。

三、建设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高地

11.完善急需学科人才培育体系。统筹推进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布局建设,推动学科专业与产业体系建设需求适配度不断提升。实施齐鲁新工科筑强行动,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学科专业在资金投入、招生指标、学位点设置等方面予以支持。实施学科专业内涵更新行动。高水平建设运行高等教育共同体和新工科服务产业发展联盟。

12.强化科教产教协同育人。支持校企共建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加强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扩大卓越工程师培养规模。引导国有企业加强卓越工程师培养,丰富开放实训场景。建设一批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标志性产业链公共实训项目。探索建立卓越工程师评价标准。支持国家和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与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将产教协同育人成效显著的企业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按规定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加强人才引领型企业培育。

13.加强一线技能人才培育。优化职业教育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长学制培养。推动企业向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放技术标准、生产资源、职业场景。开展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落实“新八级工”制度,鼓励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行业头部企业开展职业技能自主评价。

四、畅通校院企人才交流通道

14.支持人才双向流动。实施“百校万企万师双进”行动,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按规定到专业相近企业兼职创新、参与合作。从高校院所按规定选派专家到企业兼职担任“科技副总”、“首席科学家”,申报人才政策不受户籍、社保所在地影响。支持高校院所设置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开展“双创”活动。

15.完善人才服务产业保障机制。科研人员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期间,继续享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考核奖励等权利。兼职创新人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时,可适当提高反映服务经济发展成效的指标分值比重,兼职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聘、考核等重要依据。

16.强化成果落地保障。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先赋权后转化”模式。对省外来鲁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级“拨投结合”、“先投(拨)后股”政策支持范围。支持院校企围绕产业需求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开展科研攻关、概念验证、产业应用等。

五、打造北方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区

17.加强青年人才来鲁“第一站”服务保障。开展青年人才发展“微生态”重点县(市、区)建设。通过“青年优居计划”等,为来鲁求职应届毕业生提供一定期限免费住宿,鼓励有条件的市为毕业3年内来鲁创新创业青年人才提供免租金租住服务。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高层次青年人才购买首套自住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

18.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持续实施优秀博士、博士后来鲁工作科研支持政策。全职引进全球TOP200高校博士毕业生或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申报省市人才工程不受申报名额限制。稳步提升博士后科学基金规模,争取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设立联合资助专项。省海外优青项目每年支持100名左右海外优秀青年。开展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省部联动试点。建设优秀青年科学家培育库,遴选200名左右40岁以下青年人才跟踪支持。

六、拓展集聚使用人才渠道

19.提升人才交流合作水平。强化各类人才工作站职能,畅通与重点国家和地区人才交流合作渠道。加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实施力度。强化与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协同合作,打造京鲁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支持重点用人单位在省外设立“人才飞地”,全职聘用人才在申报人才工程、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等方面享受在鲁人才同等政策。

20.发挥济青平台引领作用。高标准创建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打造一批地标性人才创新创业集聚区。支持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科创赛事活动,根据活动成效等给予支持。建立人才平台和人才节点建设城市一体化人才服务保障标准,实施人才资格互认、服务共享。

21.加大柔性引才用才力度。设立柔性引才用才专项,支持用人单位与省外、海外人才开展柔性合作。为与我省单位开展实质性合作的省外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按规定颁发“山东惠才卡”。实施新一轮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计划。精准按需选派科技副职。

22.完善引才荐才支持保障。对于“以才引才”专家推荐引进的顶尖人才、标志性领军人才,给予“一人一策”统筹保障。实施齐鲁引才伯乐计划,对引进高层次人才作出重要贡献的专家进行激励。开展引才育才工作绩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和成效突出的地方给予支持。对重点引才单位在国际学术会议举办、出国(境)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七、营造开放包容人才发展生态

23.深化人才市场化评价激励。推行“市场认定、行业认可、政府认账”人才分类认定机制。对企业给付薪酬或获得市场化投资达到一定标准的产业人才,简化评审程序给予人才工程项目支持。对企业引进外籍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根据薪酬标准给予支持。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师,经举荐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规定组建职称评委会。探索赋予重点用人单位“山东惠才卡”认定权。

24.打造国际化人才发展环境。高规格举办山东人才创新发展大会暨“海洽会”,对省重点人才活动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人才工程不受名额限制。对海外高层次人才或优秀博士来鲁创新创业的,给予一定期限择业期生活补助。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联动审批,推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与社保卡融合集成。在外国人才集聚区搭建“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25.加强人才便捷化联系服务。健全省市县一体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完善人才服务专员配置,打造“首问负责、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模式。拓展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搭建重点人才政策一网通办平台,推动更多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市场化人才服务机构为人才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在有条件的市建设人才服务港。

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统筹谋划,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动政策落实。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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