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试点之一,青岛这个区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2日讯  今天,“即墨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正式揭牌落成。应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即墨区检察院作为全国检察机关试点单位率先成立该办公室,实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着力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

去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了党组关于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决定,并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筹备力量组建内部综合办案组织,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即墨区检察院作为全国检察机关试点单位之一,积极响应上级精神并落实落地。

“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有义务、有责任为保护国家创新力量、激发企业创新热情出一份力、尽一份责,实实在在解决创新主体遇到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维护当事人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即墨区检察院检察长田峰表示,为确保知识产权办公室能够高效运转,该院将坚持突出抓好履职试点,强化综合保护;坚持突出优化司法办案,强化精准保护;坚持突出深化机制创新,强化权益保护;坚持突出服务发展大局,强化重点保护;坚持突出加强内外联动,强化协作保护。

近年来,即墨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加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题调研,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出台《加强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民营经济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建了“分类定策、分层决定、分级处理、分块服务”“四分式”标准化工作机制,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全国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坚持以标准化为引领,进一步提升涉知识产权案件办案质效。坚持把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侵权及制售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等作为重中之重,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侵权假冒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帮助完善、固定证据,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近三年来,即墨区检察院共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类案件84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类案件105件、侵犯商业秘密类案件5件,总涉案金额达2.4亿,通过认罪认罚、惩罚性赔偿等手段为涉案企业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同时,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和制度、管理漏洞,积极向知识产权主体提出检察建议,编发《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手册》2000余份,助力企业提高对核心技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的管理保护意识,促进建章立制,有效增强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该院办理的姜某鹏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典型案例。(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涛 通讯员 梁之磊)

责任编辑:王逸群

分享到 分享